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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高考四科目設限規定取消


  考試院院會今(十七)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第十二條,取消醫師高考「內科學(一)」等四科目成績設限規定,以解決醫師人力供需問題。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醫事人員考試及格方式係採總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但在醫師高考部分,應試的六科目中,「內科學(一)」、「內科學(二)」、「外科學(一)」、「外科學(二)」等四科目另有未滿六十分不予及格的限制。由於醫師類科的應考人,經大學七年養成教育,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後始得參加國家考試,而且教育部每年招收的醫學系學生已實施總量管制,如及格標準過於嚴格,恐將造成醫師人力不足。
  經考選部邀集相關機關、學校、公會、學會等研商後,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第十二條修正案提報本次考試院會議通過,取消四個科目成績設限規定。院會並決議,請考選部儘速將各種專技人員考試錄取方式的檢討研究案提報院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