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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十月十日至十二日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三)日決議,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定於本(九十二)年十月十日至十二日在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地同時舉行。
  本項考試設三等考試司法官等七類科組,暫定需用名額二0七人;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等四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二八八人,合計四九五人。另為因應各級法院等用人機關之業務需要,其中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等類科分定男女需用名額,四等考試法警類科限男性報考。
  本項考試三等考試第一試為筆試,定於本年十月十日至十二日舉行;第二試為口試,考試日期於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四等考試則為筆試,定於本年十月十日至十一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