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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增列空中消防技術人員特考


  考試院今(十九)日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增列特種考試空中消防技術人員考試。考試院表示,本項考試是為配合政
府建置空中救災機制,內政部消防署正積極推動設立空中消防隊,因消防人
員必須具備執行滅火、傷患運送、災變搶救、觀測、指揮、通訊、運補等技
能,宜以特考特用方式取才,因此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第二項,
為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得舉行特種考試之規定,修正「公務人員考試
法施行細則」第五條,增列消防行政業務得辦理特種考試之規定,考選部業
已將該項考試列入九十二年度考試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