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二十九)日院會決定,通過九十一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 本項考試定於本(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在台北市舉行,並分北區及東區二個錄取分發區,分區錄取、分區分發。計設員級考試機檢工程科,暫定需用名額二十五名,佐級考試機檢工程科,暫定需用名額五十三名,以上暫定需用名額七十八名。 有關本項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體格檢查等,均依照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特殊規定)之規定辦理。又本項考試試務援例委託交通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