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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函陳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擬增加需用名額一二四名一案

考試院今(二十九)日決定,通過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增加需用名額一二四名。
  該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前經考試院核定三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二二七名,四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五三一名,合計七五八名。茲因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部分類科現職人員因轉任、商調、離職出缺等因素,及部分原擬列該項考試計畫辦理之法警職缺,因內政部警政署無法移撥保安警察人力以遞補法警職缺人力,致人力嚴重不足,為應其業務需要,爰增加需用名額計四等考試一二四名,連同原公告名額,該項考試共計需用名額:三等考試二二七名;四等考試六五五名,總計八八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