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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行機關:考試院
  • 發行人:劉建忻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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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行人:劉建忻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第28期

初任公務人員採資格考試更符合人力資源管理精神

蔡秀涓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蔡秀涓老師3

史上最大退休潮即將來臨,公、私部門進入人才競爭的年代,及早積極實質強化用人機關參與選才,以招募到所需的優質公務人力,是現階段應該部署的課題。

強化用人機關參與選才是正確思維

如何強化用人機關參與選才的機制,是本(第13)屆考試院最優先的改革課題之一。除了正式列在考試院本屆施政綱領總綱的第2項:「善盡人力資源部門職責,傾聽用人機關需求,強化教考訓用之連結。」以及第3項:「汲取企業管理理念,引進創新觀念與做法,活化國家人力資源策略。」之外,在考選、銓敘、保障與培訓亦可見相關精神。於2022年考試院92周年院慶,也舉行「用人機關參與選才的機制探索」座談會。

此外,在考試院相關的刊物(《文官制度》、《國家菁英季刊》)亦可見相關主題的討論。尤其是《國家人力資源論壇》,更是多次以此為主題[1]期能從現行初任公務人力考選,絕大多數類科均由考選機關決定的光譜端點,逐漸找出能夠往用人機關為主的軸線挪移的共識與改革策略,以回歸當代公私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適才適所」與「個人─組織適配」此二最基本原則

我國現行初任人員考選的特徵與問題

一項議題會在特定時空不斷被關注,通常意味著現行制度有必須被改變的迫切需要。觀察我國現行初任公務人員考選,絕大部分類科幾乎完全由考選機關主導的筆試在決定,用人機關的角色只有在提報缺額此一階段。此種制度上的設計,好處就是符合社會上普遍認為,可以防止用人機關濫權(簡單講就是防弊),並符合公平公開的原則。但是造成的更大問題就是長期以來,我國初任人員考選制度存在以下幾項特徵:

一、防弊管制思維持續主導人力考選與任用,用人機關沒有空間參與初任人員選任。

二、人力考選傾向考生本位,用人機關少有考選權力,組織─人員適配度不被重視。

三、以筆試為主的任用考試偏重表面公平,與企業專業適性取才的多階段資格選任大相逕庭。

我國此種以考選機關作為考試及分發主體,且絕大多數類科均以一階段筆試結果,作為錄取與是否及取得正式任用資格的任用考試,所延伸的問題就是,不僅無法切合用人機關的需求,也讓錄取者未必能了解即將分發所至的職務與組織是否適合自己,屢屢產生考用落差,機關與人員都相互哀怨的困境。[2][3][4]

實質大幅提昇用人機關參與選才具有迫切性

考選任用以用人機關需求及判斷為主體,應是人力資源管理毫無懸念的基本法則。機關沒有用人需求,考選、任用自然無需存在。既然考選是因應用人機關需求而生,由用人機關來決定選任標準,並就符合資格者中進行選任,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了。

我國政府現行初任人力的考選分發,由獨立於用人機關之外的考選機關進行的制度設計,可說是完全與人力資源管理基本主軸,考選任用必須以用人機關需求為主的基本精神,完全相悖。

長久以來,有關我國初任人員考選制度應加以變革的呼聲不斷,尤其是強化用人機關參與此一議題,但多年來始終未有進展。本文認為,現階段正是積極推動用人機關參與初任公務人力選才的急迫時刻,理由有三:

其一,史上最大退休潮即將來臨,進入公、私部門競爭人才年代。根據內政部統計,我國出現過兩波嬰兒潮,最大一波是1958(民國47年)到1966年(民國55年),9年間出生人口達378.3萬人,今年起陸續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65歲,臺灣也將出現有史以來最大的退休潮;但10年內新增工作年齡人口(15到64歲)僅181萬餘人,落差近200萬人。[5]這一波退休潮,不僅代表著全國勞動力可能出現短缺,也意味著公、私部門進入人才競爭的年代,尤其是年輕世代的人力。如何及早透過考選制度的變革,提供年輕世代更類似民間企業專業精準選才的國家考試制度,以招募到政府需要的優質公務人力,是現階段應該及早部署的課題

其二,每年初任公務人員總數破萬,有一定占比。從圖1可知,近10年每年透過高普考、特考、初考等管道初任公務人員的總數都超過萬人,近3年人數略降,約占當年度公務人員總數3.4%,雖然不是占很高比例,但還是有一定的數量。

Sample

其三,根據蔡秀涓[6]相關研究指出,新世代工作者對於與主管的相處,與組織文化、制度及工作性質等,能否適配相當重視。因此,以目前我國初任人員考選所採取的分發任用制度,考試及格者與用人機關彼此近乎完全資訊不對稱的做法,很容易導致初任人員工作不適應,用人機關也無法找到適合的人選。以民間企業而言,機關求才的資訊公開上網,求職者通常會經過幾階段(包含履歷審查、筆試、口試或其他方式),錄取之後也還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試用,以確保錄用者適合機關職缺,以及錄用者了解職缺性質與所需技能。無論經過幾階段,基本上都是從用人機關需求出發

資格考試更貼近現代化取才的精神

有關考選制度如何從現行的任用考,正視用人機關需求提升其參與,論者們根據考選制度的穩定、考生報考誘因、社會接受度…等,相繼提出各式選項,例如增加用人機關參與的面試、分階段考試、部分類科資格考試等。[4][7][8]本文認為這些選項都有其重要參考價值。

然而,若基於前述提到積極實質強化用人機關主導,才符合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精神。以及參照考試院第13屆施政綱領總綱的第2項:「善盡人力資源部門職責,傾聽用人機關需求,強化教考訓用之連結。」以及第3項:「汲取企業管理理念,引進創新觀念與做法,活化國家人力資源策略」。

本文認為,將現行的任用考全面的改為資格考,應是更貼近當代人力資源管理以用人機關為需求的選才模式,事實上,在我國的考選史上,過去也曾經有過資格考試的時期。[9]

將初任考試由現行任用考試改為資格考試,本文不認為就技術上有極大的難度。最困難之處,其實是在如何破除長久以來社會上已經習慣,且理所當然地認為筆試及格就應該視同正式錄取與分發任用。但是,民間企業有採取這種做法的嗎?可能除了少數技術性不高,具高度可被替代性的低階工作之外,絕大多數的職缺選才都至少會經過幾個階段,尤其是對當代組織而言,專業知識僅為應徵者能否適任的面向之一,其他被視為未來職場很重要,與工作表現有關的認知能力、人際能力、自我領導能力與數位能力等[10],基本上都必須靠用人機關參與才能加以確認。

政府取才,基本上的邏輯應與民間企業大致相同,這也是本文主張未來國家考試全面過渡到資格考試的原因。以下簡單列出我國初任公務人員考試採用資格考的原則性作法

一、考選部可以訂一個過渡期,事先公告幾年後開始進入資格考,本文認為最長不要超過3年。3年,一方面試讓考生有所準備,不會措手不及影響原有準備及預期,另一方面則是讓考選部與用人機關可以有較完備的規劃與因應。

二、考選部仍必須在考選階段扮演重要角色,不過,只須舉辦目前各類科最基本核心的專業科目(2~3科即可),確保符合資格者具有該類科所需的專業基礎能力。

三、考選部根據每年機關提報缺額,錄取3倍人數。此倍數可以讓用人機關自行透過面試選人,對於通過資格考試的考生而言,被選任的機率也不會過低,仍能保有吸引報考者的誘因。

四、通過資格考試的候選人,3年內都可以自由去參加各用人機關舉行的面試。資格保留3年的原因,在於知識與技能的保鮮期考量,以及避免符合資格者累積過多,導致被選任的機會過低,影響每年的報考者意願和機會。

五、資格考試結束後,後續即由用人機關依職缺和機關所需,自行舉辦初任人員面試,技術上應不會有多困難。因為目前各機關對於非新進人員的調任,本來就有辦理公開甄選面試,只是人員別新增初任人員而已。至於是否須有一個媒合平台,本文認為有一個平台可以將供需雙方的資訊彙整得較為完整,目前人事行政總處的平台即可使用。

六、獲得用人機關選用的人,後續程序如同現行制度,仍必須去參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舉辦的基礎訓練,以及機關的實務訓練,同樣須經試用階段。

結語

有關於增加用人機關參與選才,本文主張未來全面採用資格考試,主要的理由在於此種作法不僅可以回歸用人機關本位,也更能使求職者和機關有互相認識了解的空間,這也是當代企業和國外政府的作法。至於有人會擔心是否改成資格考會影響報考意願,這樣的疑慮就順其自然吧!民間企業求職與選才不也都是經過數階段供需雙方的確認才決定的,為何公職選才就不能採取符合用人機關需求,也讓求職者更有機會認識機關與職缺的方式呢?另一種疑慮的聲音,則是認為用人機關可能會濫權徇私不公,如果因為考慮這點,而認為只有繼續採行現行的任用考才是最佳選項,那就未免因噎廢食了。若擔心改採資格考可能會有不公或濫權的疑慮,那就應該在制度上確保公開透明,而非避而不用。任何的制度基本上都不可能盡善盡美,而是應該選取最大利得。在各種用人機關參與選才的改革選項中,本文認為資格考試應是總合而言,最貼近專業性人力資源管理選才的選項


[1] 尤其第12、13、19、27等期,請參見《國家人力資源論壇》https://www.exam.gov.tw/NHRF/

[2] 有學者以「雙盲」稱之(董祥開、高于涵,2020),亦有學者因筆試及格應徵者端並沒有盲,僅用人機關屬於全盲,而以「單盲加單賭」稱之(施能傑,2022)。

[3] 董祥開、高于涵(2020)。雙盲約會?國考分發制度下的工作契合與分發滿意度研究。國家菁英季刊13(1),21-51。

[4] 施能傑(2022)。用人機關參與國家考試選人的變革。文官制度14(2),1-15。

[5] 高嘉和(2022)。財經青紅燈》台灣史上最大退休潮。自由財經,7月13日。https://reurl.cc/edDRaW

[6] 蔡秀涓(2021)。臺灣新世代公務人力甄補與考選:理論與策略。國家菁英季刊14(3),37-66。

[7] 施能傑(2013)。初任公務人力的遴選標準:適任性優於專業知識。國家菁英季刊9(1),13-26。

[8] 其中,施能傑長期關注此議題十餘年,其在2013、2022的文中,均提出依照變革幅度大小可以有的階段式具體操作策略。

[9] 熊忠勇(2023)。資格考與任用考的分合辯證。國家人力資源論壇,(27)。https://reurl.cc/Ryz55z

[10] 胡立宗(2021)。未來職場需要的56種特質。Cheers快樂工作人,9月30日。https://reurl.cc/0Z15OA"

延伸閱讀

用人機關參與選才空間從0到100% / 施能傑 /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13期

從需求評估的角度看國家選才 / 林俞君 / 文官制度第14卷第2期

資格考與任用考的分合辯證 / 熊忠勇 /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