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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行機關:考試院
  • 發行人:劉建忻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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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第8期

這是一份可以改變原住民族的永業

王美蘋 Akiku·Haisum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秘書
王美蘋主秘

不要小看自己的位置,即便是最基層的承辦人也可以影響原住民族政策的方向,任何政策也在在影響全國56萬原住民族人。

我是臺東市新馬蘭部落長大的孩子,父母親都是原住民族阿美族,我與很多原住民族的孩子一樣,從小要背兩個書包,一個是學習一般教育的書包,另一個是學習自己的語言及文化的書包。

省思都市原住民族的壓力與困境

我任公職第一個服務機關是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該會是85年3月成立,而我是在同年5月分發服務,當時正值機關草創之初,也是全國第一個成立的原住民族專責行政機關。雖說萬事起頭難,但我的運氣很好,當時與7位同時考試錄取的伙伴分發同一機關,還有無比熱忱的主管,大家每天共同打拼,工作十分開心,常常一起工作到凌晨,彼此互相幫忙,也很有成就感。

第一個服務的機關,讓我開始愛上原住民族事務,也是開始讓我省思都市原住民族的困境,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事情:85年設籍臺北市的原住民族約有1萬2,000人,可以在臺北市工作的族人生活條件,在原住民族社會中算是中上階層。由於原住民族人口數少,機關的政策宣傳都是靠文書郵寄方式寄到族人家裡,方便在第一時間讓族人知道自己的權利。

那個年代,讓我遇到非常錯愕的事情,就是常有機關的信件遭到退回,上面並且註明「不要再寄來了」。儘管83年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正式將「原住民」入憲正名,但社會上仍存在著對原住民族的歧視。族人退回郵件的原因,就是因不想讓鄰居知道自己是原住民,這樣的事情給我很大的衝擊,原來族人到都會區生活打拼,要背負這麼大的壓力,讓我開始了解族人從部落到都市的困難及心情,直到現在,很難想像全國原住民族已有超過一半的人在都市工作生活,原住民族社會在這20年的轉變之大。

開始承擔重責大任

我26歲即擔任臺北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現為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下稱臺北縣原民局)科長,那時的我,是全國縣級原住民族行政機關的第一位女性主管,當時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更由於自己沒有擔任主管的經驗,不知道如何管理,學校更沒有教這類課程;自己年紀輕、又是女性、又是原住民身分,三重最弱勢的身分集一身。面對工作、同仁,態度相當嚴格,下班後也不會和同仁相處互動,同事都非常怕我。為了做出成績,我把每天除了睡覺的時間,全都放在工作上,犧牲年輕可以玩的時間,犧牲假日與家人相處的時間,家人總是在工作上給予我非常大的精神支持及空間。

臺北縣幅員遼闊,我常常上山下海,時任臺北縣長蘇貞昌,督軍嚴格,對主管的要求相當嚴格,但總能在他麾下學習很多,每天無時無刻都處在自我要求最高的境界。自己在臺北縣政府做了很多事情,但長時間過度的忙碌,突然感覺自己被掏空,工作上遭遇撞牆期,於是決定讓自己進修,就在94年考上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研究所,這段學習的期間,對我的幫助非常大,因為是在職專班,同學都有一定的能力與地位,我接觸到許多不同專業領域的人,有金融、民代、農業、科技,那時更深刻知道自己的不足,所以努力從老師、同學身上吸收學習。

94年10月,一個很特別的機會跟緣分,擔任臺北縣原民局代理局長,當時30出頭歲的我,要一肩扛起臺北縣原住民族的事務,大家都在看一個小女生有什麼本事把原住民族的事情做好,我想,那是當時必須經常承受的質疑,也是現在工作的養分。

政策制定不靠別人

95年8月1日,我由臺北縣政府轉調至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這是我公務生涯最充實、最有價值的階段。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我的職務從辦事員、組員、科長、專門委員、副處長、處長,一路到現在的主任秘書,每一個職位歷程札札實實的一步步走過來,在原民會歷經企劃處、社會福利處、公共建設處、經濟發展處等單位,我精準認知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不同的工作性質,也很快改變自己的工作心態,中央是訂定政策的地方,不像地方政府是執行中央的政策和計畫,或是辦活動。

我103年6月擔任經濟發展處處長,這是原民會新成立的單位,負責全國原住民族的經濟產業發展,講求創新,必須隨時因應主流市場及國際情勢而制定及調整政策。政策執行過程中,我們會看到很多問題,就因為看到了問題,更因此要訂定接地氣,解決族人的方案。

我常與所屬的同仁說:不要小看自己的位置,即便是最基層的承辦人也很重要,可以影響原住民族政策的方向,思考政策必須謹慎,研擬政策和計畫的任何一個字,在在影響全國 56萬多的原住民族。我也跟同仁說,政策本來就是要解決問題,但不是每一項政策都可以百分之百滿足所有人,一項政策可能只是針對某個問題來解決,如果外界有質疑,溝通就很重要,我們必須說明這個政策是為了解決何種問題,適時解釋清楚,族人就能理解。

文化與語言認同是原民公務員的基本配備

早期的原住民族特考競爭非常激烈,這幾年發現考試及格的人不一定適合擔任公務員,甚至也有些人分發後受訓結束就離開了,令資深公務員的我難以想像,因為對我來說公務員是一份責任,是一份可以改變原住民族的永業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106年制定公布,規定施行3年後,原住民參與原住民族特考、公費留學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因此自 110 年起,原住民族特考將採行族語認證納入應考資格,這是我期待已久的制度,因為族語是文化的根本,也是文化的承載體,語文學習就是你對這個族群的認同度,所以我很支持把族語納入考試資格。

原民會是一個小型的行政院,業務包山包海,如果沒有強烈的使命感是很難撐下去的,這完全就是熱忱和一顆奉獻的心了。我相信原住民族特考能吸引具使命感的人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