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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行機關:考試院
  • 發行人:劉建忻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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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第19期

「教」、「考」、「用」三合一原則下,減少高普考試科目數,有誰被犧牲了嗎?

蔡秀涓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作者照片-蔡秀涓教授

在精準考選與核心專業知識範疇的原則下減少高普考試考試科目,各方相關人的評估是利益多於損失,考選部應加快進行改革的步伐。

臺灣政府用人制度,透過近乎以筆試做為唯一考選工具取才管道的政策主軸,數十年來並無多大改變,即便連考試類科以及各類科的考科數目,也並未隨著大環境變化,國家發展階段不同,高教各專業領域歷經核心知識變化、系所變動與核心科目內容變化,以及國家政策所需,而有相應的調整。

考試院第13屆第90次會議考選部重要業務報告就指出:「高普考試辦理70餘年以來迄今,應試科目總數,高考三級考試維持在8至10科,普通考試維持在6至8科,其中普通科目由列考4科已逐漸減少為2科,專業科目數則未曾變動,始終維持高考三級6科、普通考試4科。」。

教考用合一的公務人力資源政策設計

「教」、「考」、「用」三合一,是當代國家整體人力資源政策的最基本原則,「教」指的就是教育端,尤其是最接近公私部門勞動力市場的高教端,以及更往前一階段的高中端。如何透過教育政策改革,讓國民更具職場核心素養,而非僅限於狹隘的學科知識與技能,以提升人才競爭力,是近年來各國政府教育政策改革,以及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課程改革的重大課題。這也是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108課綱)的其中一環,因應今年此108課綱下的第一屆高中畢業生,高教端在各系所大學甄試的能力指標、書面資料審查與面試重點,以及課程地圖等,都有程度不一的變革。

「用」則是指公私部門人才任用;連結教與用的中間環節就是「考」,指的就是人力甄補與遴選機制。教、考、用三合一的鏈結,於臺灣的公私部門以及一些國家公務人力的遴選任用政策,在相關制度與實務運作,似乎從來就是很自然的。因為在「考」此一階段,採取的就是當代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之一,精準式甄補與遴選

精準式甄補與遴選策略

精準式甄補與遴選策略,首先強調招募時的資格設定,應盡可能的聚焦在標的對象的群體;並非如我國考選主管機關或部分人所關切的,報考人越多越好,因為報考人多有時是因為設定的資格過於無效或寬鬆,徒增遴選試務的成本而已。其次,則是運用具有信效度的遴選工具,確認出具備最符合該職缺所屬專業領域核心能力,以及基本應具的領域知識(domain knowledge)最適人選。因此,遴選的工具當然未必需要以用人機關自己舉辦的筆試為主,而會充分運用該專業領域廣被認可的佐證工具,例如學歷、證書、學習歷程、與工作相關的經歷或是任何能證明與工作所需能力有關的履歷。

即便是根據職缺所需,有必要採取筆試,也甚少採取多科目數的方式,而是盡量以專業領域知識的核心能力為鑑別主體,以具有信效度及鑑別度但盡可能的最少科目與題數,做為普遍的筆試設計原則。如此原則,除了基於試務成本考量之外,最重要還是基於精準度與鑑別度的考量。因為專業領域最核心的能力與知識相當明確,並不是考科與題數越多,就必然更具信效度或更能測出候選人的能力;相反的,考科越多,各科之間的知識疆界反而有可能會重疊,考題若又要不雷同,就可能變成題目偏離核心知識或冷門,如此不僅浪費遴選成本,增加應徵者負擔,也反而降低信效度。在以上精準式遴選原則下,筆試基本上就不太會是以屬於經常變動(例如法規命令或制度)、很少用到的知識範疇,或者必須做中學的知識與技能等為筆試的主要範圍。以上這種很普遍的基本人力資源管理的遴選與筆試原則,就是民間業界早已採用的方式,也是晚近越來越多國家政府公務人力考選的方式。

考用不一的現況

我國政府部門每年投注在高教的資源,以及每年從公私立大學各專業領域的畢業生不少。以教育部官方網站相關的統計資訊而言,109年公私立大學畢業生合計約為28萬4千人;投入高教體系的預算資源則有2,549.3億元,平均每年每位大專以上在學生,獲得來自納稅人約4萬5千元的投資,四年下來平均約為18萬。

但人事主管機關無論是官方宣稱或是實質政策,都僅在討論「考用合一」,甚少提及「教、考、用」三合一。重點是,現行制度與運作結果,考用也沒有合一。此種現象的觀察,至少可以來自兩方面。一是多年來諸多論者的觀察與研究,以及考選主管機關歷次的相關調查與檢討,這些主題從最大幅度的考選與用人制度鬆綁,以至於分階段考試、考試科目減列與電腦作答等議題。另一個觀察,則是我國政府任用制度最基本的架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已於108年大幅整併,但理應當與之相對應的考試類科卻如如不動,形成一個職系下設有數個考試類科的奇異現象。更遑論能符合以上教考用三合一原則,採取與民間業界與部分國家政府公務人力任用,信賴高教體系專業人才養成制度,以及專業資歷認證的甄補與遴選策略。即便是在筆試方面,我國目前也仍採取已維持近七十年,高考三級考試維持在8至10科,普通考試維持在6至8科的龐大考試科目數制度,但又難以證明這麼多考科與考試信效度之間具有正相關的現況。

高普考試科目減少的損益評估

通常一個政策之所以維持長年不變,大致上有幾個原因。一是該政策在創建時實在是太完美了,連以後數十年的環境變遷與科技進步,以及適用者特性都預測進去,所以儘管後來環境變化,國家發展階段不同,適用對象已歷經好幾個世代,此項政策依然執行結果良好,有利於所有的利害相關人。要不,就是一項政策雖然隨著時移事往,因環境變化而不再適用,但因為主管機關怠惰,因此未就此政策因應時代需求進行應有的調整與變革。再不然,就是主管機關曾思考或嘗試改變,但因為政策改變,會導致利害相關人中,有人因此被「大大」犧牲了。

以我國考選制度而言,當初一開始適用此制度的前輩如今都已是耄耋之人,臺灣都已經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各專業領域的技術與核心知識都已經產生變化,國教與高教都改革數次,目前的年輕世代特質也早就與七十年前大不相同,但為何不僅考選與用人制度幾乎沒變,就連考科與科目數也都大致一樣的維持在相同數目。原因究竟是上述三項的哪一項?

本文由於篇幅,僅就以影響層次應屬較低的考試科目數來分析,顯然政策設計太過完美以及主管機關怠惰,都不是主因。那麼,難道是考試科目減少,相關人中有人的利益會明顯受損,成為政策犧牲者嗎?

Sample

圖1粗略的評估可以看出 ,高普考試減列科目,相關人的損益總體而言明顯是利益高於損失。唯一較明顯的利益損失者,即為補教業者。補教業者會成為應考人心中的神隊友,其實是相當荒謬的,這也是源於我國考選制度長期以來,各項考試應考資格除少部分外,大多沒有要求應考者須具備該考試專業有關的背景;再加以考試科目數過多,部分(甚至是多數)也不是該類科考試對應的高教體系課程內容,導致補習班短期學習效果,就考上國考而言,似乎遠高於在大學四年甚至研究所的學習。

考選機關應推動減列考試科目

既然高普考試減列考試科目,明顯是各方利益相關人利益高於極少數利益損失者(更何況這利益損失者也是當初政策設計可能不當所致),那麼,考選主管機關就應更負責任也更大幅度的減列考科。至於應該減少多少幅度,基於精準考選與核心專業知識範疇通常明確具體的原則,本文作者認為,高普考試的普通科目(現行為2科) 與專業科目(高考6科普考4科) ,至少均應各減少50%的科目數,也就是高考普通科目1科加上至多3科的專業科目,普通考試普通科目1科加上2科的專業科目。此外,在此所指的科目減列,是實質的減列,而非換湯不換藥的把幾個科目整併和換個統合式名稱而已。

減列科目數設在最低50%,主要基於兩項理由。其一是減列筆試科目之後,才有空間採用類似業界與其他國家教考用合一原則下,精準式甄補的其他遴選工具。其二是因為就現實考量與基於過去政府人事相關改革經驗,通常最後的改革幅度都比原先設定的小很多,因此,本文提出至少50%的減列科目數。

文末,還是要再次強調,教考用三合一原則,既然是現代國家整體人力政策的基本原則,政府考選與任用制度自然不能自外,既然我國考選相關議題中筆試考試科目減列,各相關人損益評估是利益多於損失,也沒有不應被犧牲者,那麼考選主管機關對此議題的改革進程與幅度就應該加速,並得到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