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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方政府特考於12月15日至17日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一)在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舉行。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設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51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850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4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55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1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01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606名。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及成績計算等,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