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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官培訓所已完成中部園區裝修工程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28)日於歲末記者會表示,國家文官培訓所中部園區裝修工程已於93年12月13日順利完工,大幅擴增培訓所訓練容量,有助於中部地區公務人員的培訓。
  立法院為促進現有訓練機關(構)加速整併,有效運用既有訓練資源,於第5屆第4會期法制、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審查9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考試院暨所屬主管收支部分時作成決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將所屬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場地的半數移撥國家文官培訓所作為培訓場所使用。
  培訓所依據該項決議,於93年5月3日正式成立中部園區,隨即開辦各項訓練業務。惟培訓所承接之場所,均屬老舊建物,必須加以整修後始能使用,故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部分建物裝修工程,以滿足訓練基本需求。
  案經行政院核撥第二預備金1,893萬4千元辦理裝修工程,自93年10月12日開工,同年12月13日完工,同年月27日驗收合格,逐步改善中部園區軟硬體設備,提升培訓品質,增加訓練容量,以順利推展本院各項訓練業務,對於提升基層公務人員知能與士氣,健全與落實考訓用合一政策,有極大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