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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自107年11月3日起舉辦

  考試院院會今(28)日通過,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定於107年11月3日(星期六)至11月4日(星期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屬現職人員晉升官等的考試,共設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等3類科。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均分別依照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