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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重塑考績制度  正向激勵公務人員追求卓越",
    "內容": "<p>為建構完善合宜的考績制度，考試院院會今（14）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函請立法院審議。</p>\r\n\r\n<p>考試院表示，考績制度良窳攸關政府運作效能及公務人員權益，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於113年12月上任後，即將考績制度列入優先議題，銓敘部旋於114年上半年啟動檢討作業，除了函詢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及公務人員協會外，另外也透過電子化問卷及官網設置專區提供留言等方式，廣泛蒐集基層公務人員及社會各界意見，研修過程銓敘部曾經6次向考試院為專案說明，並據以將研修後的考績法修正草案函陳考試院審議，經院會交付審查會審查完竣，審查報告已於今日院會通過。</p>\r\n\r\n<p>考試院同時說明，本次修法主要係將廣義考績區分為「工作考績」及「獎懲」二大範疇，其核心理念在於簡化工作考績等次；將標準更為具體化；以公務人員實際的工作表現為其評價的核心；讓考績得與機關的陞遷更為緊密扣合；即時辦理獎勵或懲處；強化保障公務人員之正當程序等權益。</p>\r\n\r\n<p>考試院強調，過往考績的實務運作，因設有75%甲等比率上限的限制，且甲等給與獎金1個月，乙等給與獎金半個月，致生諸多的爭論。本次修法則將現行甲、乙、丙及丁四等次，調整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次，並配套訂定優秀、未達良好等具體事由，其他人員都為良好等次，以利主管進行考核及減少同仁對考績不公的抱怨。其中「優秀」及「良好」均可晉本(年功)俸一級，且分別提高為給與1.3個月及1個月獎金。至於已達年功俸最高級者，則仍維持現行加發1個月俸給獎金的規定，以肯定工作表現辛勞且盡責稱職之人員。</p>\r\n\r\n<p>另外，為了使考績得與陞遷緊密扣合，公務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均考列優秀者，除第3年可額外再晉本(年功)俸一級外，如最近5年有3年年終考績考列優秀者，將優先列入本機關陞任甄審及晉升官等訓練名單，以培育及遴選優秀人才。另一方面，對於考列「未達良好」等次者，則建立自我改善的機制，並給予其半年的改善期，使當事人得調整並改善其工作模式及績效，如半年改善期滿仍未符合期待，或3年內第2次考列未達良好者，即應予以免職，以期能達考績獎優汰劣的實際成效。</p>\r\n\r\n<p>又機關對公務人員平常工作表現的優劣，本就即時對其辦理平時考核獎懲；另外，為考量社會對公務人員工作表現以外之行為分際的期待，同時為彰顯嚴正紀律及管理，如有違反服務法令或紀律之行為者，機關應即時辦理服務懲處，並依情節的輕重，將懲處事由予以層級化，使處分得以更符合比例原則。又為保障公務人員正當程序及救濟防衛權之行使，對於免職及降敘一級以上重大影響當事人權益的處分，明定機關不得拒絕受考人委任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其陳述意見之請求。</p>\r\n\r\n<p>考試院指出，本次考績法修正草案，除能解決現行考績考列甲等75％上限比率所形成的實務執行爭論外，同時將考績回歸以公務人員實際工作表現為其考核或評價之核心，以達到真正獎優汰劣的考績目標，同時也能符合社會對公務人員除工作表現以外之其他行為分際的期待，以及對公務人員正當程序的保障，希望透過本次修法的改革，能建立更具公平及合宜的考績制度，以提升政府整體的效能與服務的品質。</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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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起離島特考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及種類",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4）日通過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放寬本考試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採認年限，及英語檢定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表示，為擴大國家考試取才範疇、減輕應考人負擔，本考試三等考試新聞、觀光行政類科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依考選部113年8月30日召開之研商會議結論，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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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起地方特考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及種類  並調整三等、四等應試專業科目為列考4科、3科",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4）日通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及第4條附表一、第5條附表三、附表四修正草案，放寬本考試英檢測驗採認年限及種類，減列三等考試教育行政等12類科、四等考試新聞等3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分別調整為列考4科、3科，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表示，為符應機關用人實際需求，並兼顧降低應考人應試負擔，本考試三等考試新聞、觀光行政類科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p>\r\n\r\n<p>考試院說明，考量本考試與高普考試性質及用人機關範圍相近，考試類科、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多比照或參照高普考試設計，基於同職系、同類科核心職能相同，經徵詢各縣市政府意見，修正本考試三等、四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本次修正後，三等考試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類科以及四等考試各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分別為列考4科及3科，與高普考試一致。</p>\r\n\r\n<p>考試院補充，為免本考試部分技術類科之應考人，因本次三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而無法應考，增訂於本考試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5年內，仍得依其所修課程與修正前之專業科目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報考相關類科之緩衝規定。</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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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新聞廣播類科修正應試科目名稱",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4）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將身障特考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p>\r\n\r\n<p>考試院表示，本次修正主要是參酌文化部建議，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因此修正本考試規則涉及國家語言相關規定文字，將第4條附表六（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實地測驗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p>\r\n\r\n<p>考試院補充，由於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已於4月中旬舉行完畢，故本次修正將自116年考試開始適用。</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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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4）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連同原公告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共計240名，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的機會。</p>\r\n\r\n<p>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2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66名，合計198名（三等考試55名、四等考試69名、五等考試74名），茲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三等考試12名、四等考試15名、五等考試1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本項考試總計需用名額240名（三等考試67名、四等考試84名、五等考試89名）。</p>\r\n\r\n<p>考試院補充，本項考試已於4月18日至19日舉行完畢，預訂於6月10日榜示，關於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4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40</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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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走訪南竿鄉公所  瞭解離島公務人力運用",
    "內容": "<p>考試院副院長許舒翔今(12)日率同考試委員邱文彥、鄧家基、呂秋慧、黃東益，以及院部會同仁遠赴連江縣南竿鄉公所，舉行考銓保訓業務座談，與鄉公所行政團隊及各課室同仁面對面交流，針對基層公務人力運用與執行困境深入交換意見。</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致詞時表示，近年來考試院持續推動與地方政府及基層機關的直接交流，透過實地座談，深入了解第一線在地人力調度與制度運作上的實際情形，作為後續政策精進的重要依據。此次來到南竿鄉公所，正是希望貼近基層、傾聽同仁意見，使制度設計更符合實務需求。</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說明，111年為籌辦離島特考，考試院第一站就是選擇到馬祖地區考察，經過與離島三縣多次討論後，終於在113年舉辦離島特考，本項考試對於在地人才的延攬應可發揮實質效益，希望後續離島特考能夠持續發揮攬才、留才的功能。</p>\r\n\r\n<p>南竿鄉長林志東致詞時，熱烈歡迎考試院前來南竿鄉訪視並進行交流座談。林志東鄉長說，南竿鄉公所人力規模精簡，但業務面向多元，從民政、社福到工程建設等，基層同仁常一人身兼數職，工作負擔相對繁重，特別是在人員請假、育嬰留職停薪或職務異動時，代理人力調度不易，對日常業務推動影響甚大。</p>\r\n\r\n<p>林志東鄉長指出，離島地區人力招募與留任不易，期盼中央在制度上能持續給予基層更多彈性，例如強化代理制度、提高職務列等、合理調整相關津貼及誘因措施等，以協助地方穩定公務人力。</p>\r\n\r\n<p>本次座談，南竿鄉公所提出組織列等與編制彈性、薪資待遇與津貼福利優化，以及建立高效、透明的數位職場環境等13項人事相關議題與建議，座談會討論熱烈，考試院也逐項回應，相關議題將納入後續制度研議的重要參考，期盼透過實地參訪，了解更多地方實際需求，讓座談會成為中央與地方意見交流的重要管道。</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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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赴連江縣政府舉辦座談  了解離島用人協助地方發展",
    "內容": "<p>考試院副院長許舒翔今(11)日率同考試委員邱文彥、鄧家基、呂秋慧、黃東益，以及院部會同仁前往連江縣政府，並與縣府團隊進行業務交流座談。雙方就工程人力配置、霸凌案件之處理、升官等訓練遴選方式，以及公職獸醫師獎金制度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換。</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致詞時表示，考試院非常重視與地方政府的直接交流與互動，持續安排赴各縣市政府參訪座談，透過面對面溝通，聽取基層建議，共同尋求改進方向，讓制度更貼近機關需求，因此本次座談也請考試院業務單位同仁參與，透過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在法案審查的過程中，能更務實、更接地氣的提供幕僚建議。</p>\r\n\r\n<p>另外針對離島公務人力部分，許舒翔副院長說明，考試院歷來就相當重視，上屆院長黃榮村分別在111年及112年，與離島三縣就離島特考事宜舉辦座談，並促成離島特考於113年順利舉行。近2年離島特考，無論是需用名額、報考人數、錄取人數或分發實際報到人數，與其他公務人員考試相比，均屬新高，對於連江縣公務人力進用應能帶來助益，而這也要感謝縣府對考試院政策的全力支持與協助。</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表示，本次座談所討論的相關議題與建議，都將納入研議，部分問題可能無法立即解決，但都會進行追蹤管考，後續也會向縣府回報研議進度。</p>\r\n\r\n<p>連江縣長王忠銘致詞時，熱烈歡迎考試院到訪並進行交流座談，他表示連江縣政府非常關注育才及留才問題，希望透過人才培訓計畫，讓人才願意留在連江縣服務。他特別感謝考試院近年來積極籌劃離島特考，並在113年正式舉辦，對於在地青年從事公部門服務有非常大的幫助。另一方面，縣府積極辦理菁英人才培育班，並薦送培育班成員出國移訓參訪，期盼能為馬祖地區的公務人力注入新的活力。</p>\r\n\r\n<p>本次座談會氣氛熱絡，雙方就多項議題充分交換意見，為未來政策調整與制度優化奠定良好基礎。考試院表示，未來將持續深化與地方交流，促進制度與實務接軌，為離島發展注入更多動能。</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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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國安特考、移民特考增列需用名額40名",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7）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40名，以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p>\r\n\r\n<p>考試院說明，本2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94名，茲因用人機關國家安全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40名，包括國安特考增列7名、移民特考增列33名（三等考試18名、四等考試1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本2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234名，其中國安特考37名、移民特考197名（二等考試7名、三等考試141名、四等考試49名）。</p>\r\n\r\n<p>考試院表示，這2項考試預訂於6月13至14日舉行第一試筆試，關於各類科組增列需用名額情形，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6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60</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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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保訓會分析懲處案件撤銷原因 合理保障公務人員權益",
    "內容": "<p>&nbsp; &nbsp; &nbsp; &nbsp;考試院今（30）日召開第14屆第67次會議，保訓會以「保訓會保障事件撤銷決定情形分析&mdash;以近 3 年懲處事件為例」為題進行業務報告，針對保訓會於112年至114年間審理公務人員懲處救濟案件撤銷原因進行分析，以利瞭解各機關辦理懲處案件違法或顯然不當之原因，合理保障公務人員權益。</p>\n\n<p>&nbsp; &nbsp;&nbsp; &nbsp; 保訓會指出，近年來公務人員提起保障救濟的案件類型，以受行政機關懲處處分為最大宗。其中警政機關因其勤務特性，採行重獎重懲制度，所屬警察人員提起救濟之懲處件數也占最多。懲處案件撤銷原因，主要分為「程序不合法」與「實體審議違法不當」，後者占總撤銷件數之比率超過8成。</p>\n\n<p>&nbsp; &nbsp; &nbsp;&nbsp; 保訓會主任委員蔡秀涓說明，獎懲為公務人員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機關辦理公務人員懲處作業應符合相關規範，如作業或審議程序有瑕疵，或就當事人之違失行為事實未經詳實調查、認定有誤，均構成撤銷之事由。另機關於發布懲處令前，如果已經知悉當事人之違失行為係屬相同類型，具有時間相近之密切關聯性，且在同一次考績委員會審議討論，應整體評價合併審究其行政責任。</p>\n\n<p>&nbsp; &nbsp; &nbsp;&nbsp; 蔡秀涓進一步指出，保訓會每年除對公務人員宣導相關救濟制度外，亦針對機關人事人員辦理保障業務輔導活動，介紹保障法制、講解相關案例及最新實務見解。保訓會將持續秉持專業、公平、公正立場審理公務人員救濟案件，促使各機關依法行政，以保障公務人員權益。</p>\n<ul><li><a href=\"https://ws.cspt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i9yZWxmaWxlLzEyMzkyLzQ0MzU1Lzc5OTZlZTVhLTBmY2MtNGRhMy1hYzVmLTQ5NDJiMWMzYzk2Ny5kb2N4&n=MTE1MDQzMOWFrOWLmeS6uuWToeS%2fnemanOaaqOWfueiok%2bWnlOWToeacg%2baWsOiBnueovygxMTUwNDMw55m85biDKS5kb2N4&icon=..docx\" TARGET=\"_blank\" title=\"1150430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1150430發布)\">1150430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1150430發布).docx</a></li><li><a href=\"https://ws.cspt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i9yZWxmaWxlLzEyMzkyLzQ0MzU1LzZiMmFhNjUyLWI0MWYtNDYxMC04ZWNmLWE5MWVhMjg4N2E0Ny5wZGY%3d&n=MTE1MDQzMOWFrOWLmeS6uuWToeS%2fnemanOaaqOWfueiok%2bWnlOWToeacg%2baWsOiBnueovygxMTUwNDMw55m85biDKS5wZGY%3d&icon=..pdf\" TARGET=\"_blank\" title=\"1150430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1150430發布)\">1150430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1150430發布).pdf</a></l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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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址":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438&s=50927",
    "title": "115年外交、國經、民航、原住民族特考將於9月5日起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3）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等4項考試第一試，將於9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表示，為擴大取才範圍，自115年起，外交、國經特考應考資格英語檢定測驗成績之採認種類，增加培力英語檢定測驗（BESTEP）；原住民族特考四等考試法警等類科體格檢查刪除身高限制，請應考人留意。</p>\r\n\r\n<p>考試院說明，這4項考試除原住民族特考筆試分設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5考區舉行外，其餘3項考試及原住民族特考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僅於臺北考區舉行。這4項考試設置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p>\r\n\r\n<p>一、外交特考：三等考試設外交領事人員類科英文組一等13組別共70名、四等考試設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計5名，合計75名。</p>\r\n\r\n<p>二、國經特考：三等考試設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英文組等4組別，共10名。</p>\r\n\r\n<p>三、民航特考：三等考試設飛航管制等3科別，共42名。</p>\r\n\r\n<p>四、原住民族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類科共72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5類科共53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2類科共9名，合計134名。</p>\r\n\r\n<p>考試院補充，有關這4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事項，依照各項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報考資訊，考選部將自115年5月13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4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40</a>），並預訂於5月26日至6月4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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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及植物診療師考試於8月15日至17日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6）日通過，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植物診療師等5類科考試，訂於115年8月15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一）分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p>\r\n\r\n<p>考試院說明，其中植物診療師考試係配合113年8月7日公布施行之植物診療師法，自114年起開辦，透過國家考試選拔植物診療專業人才，以利植物診療師制度順利運行，並提升植物保護水準，強化植物防疫檢疫及高風險農藥之使用管理。</p>\r\n\r\n<p>考試院表示，有關這5類科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自5月8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 (<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3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30</a>)，並預訂於5月12日至21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站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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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閱讀推廣再進化！保訓會打造閱聽學習新模式",
    "內容": "<p>&nbsp; &nbsp; &nbsp; &nbsp;考試院今（9）日召開第14屆第64次會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之轉型規劃與展望」為題進行業務報告。報告中指出，面對數位時代學習型態的轉變，保訓會推動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全面轉型，以「文官愛讀冊」Podcast為核心，發展多元、彈性且便利的閱聽學習模式，協助公務人員由紙本閱讀延伸至隨時隨地都能進行的行動學習。</p>\n\n<p>&nbsp; &nbsp; &nbsp; &nbsp;蔡秀涓主委表示，近年公務人員學習習慣已明顯改變，實體導讀活動參與人數從107年的5,950人，大幅下降至114年的1,548人；而「文官愛讀冊」Podcast頻道收聽人次則由113年的1.3萬人次，翻倍成長至114年的2.8萬人次，顯示數位閱聽在觸及率、參與便利性及學習彈性方面，已逐漸成為新的學習趨勢。</p>\n\n<p>&nbsp; &nbsp; &nbsp; &nbsp;蔡秀涓主委強調，這次轉型跳脫過去以專書遴選與導讀為主的推廣，改以公務人員職涯發展與生活需求為核心，規劃更具彈性與實用性的「行動知識庫」。未來節目將延伸至公共治理、職場發展、身心健康及生活素養等多元主題，並採每月固定更新、每集15至30分鐘，方便閱聽者利用通勤、運動或其他零碎時間持續學習。</p>\n\n<p>&nbsp; &nbsp; &nbsp;「文官愛讀冊」115年度主題內容，聚焦「公務職涯與生活面向」及「三明治世代家庭面向」兩大面向。前者涵蓋財務健檢與退休準備、職場減壓與情緒調適、文化慢讀等主題；後者則聚焦數位教養、失智認識及國家長照資源運用等議題，讓內容更貼近同仁工作與生活中的實際需求。</p>\n<ul><li><a href=\"https://ws.cspt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i9yZWxmaWxlLzEyMzkyLzQ0MzIyLzY4YTVhMmVjLWE1YmYtNDhiZi1hMGNlLTQxNGNiM2Y2N2RhYS5kb2N4&n=MTE1MDQwOeWFrOWLmeS6uuWToeS%2fnemanOaaqOWfueiok%2bWnlOWToeacg%2baWsOiBnueovy5kb2N4&icon=..docx\" TARGET=\"_blank\" title=\"1150409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1150409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docx</a></li><li><a href=\"https://ws.cspt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i9yZWxmaWxlLzEyMzkyLzQ0MzIyL2JhYjVkM2E3LWJjM2YtNDgzOC04NmM4LWFlNTg1ZmM0YzgzZi5wZGY%3d&n=MTE1MDQwOeWFrOWLmeS6uuWToeS%2fnemanOaaqOWfueiok%2bWnlOWToeacg%2baWsOiBnueovy5wZGY%3d&icon=..pdf\" TARGET=\"_blank\" title=\"1150409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1150409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新聞稿.pdf</a></l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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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於8月1日舉行　第二試於10月25日至26日舉行　並首次採行電腦化測驗",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9）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計畫。考試院表示，115年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225名；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二試首次採行電腦化測驗，以順應數位化時代轉型與職場實務接軌，並增設臺中考區，以減輕中部地區考生舟車勞頓。</p>\r\n\r\n<p>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訂於115年8月1日（星期六)在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電腦化測驗)訂於同年10月25日（星期日)至26日（星期一)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預訂116年1月30日（星期六)集中在臺北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外，均採同一試題。</p>\r\n\r\n<p>考試院指出，在數位化浪潮下，我國司法官、律師執業場域的數位化應用已極為普遍，且國際法治國家法律相關測驗亦早已推行電腦化考試多年，因此自115年起，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採行電腦化測驗，俾契合職場實務需求。</p>\r\n\r\n<p>考試院表示，為穩健推動這2項考試第二試採行電腦化測驗，將秉持「最小變動原則」，應試時仍維持提供紙本試題及法條本，應試系統則以盡量貼近紙本作答環境進行設計，包含以申論式紙本試卷格式及作答規範設計介面、應試介面採分頁作答、預覽等；並於考試期間建置電力及資料備援保全機制，以完備應試環境。</p>\r\n\r\n<p>考試院強調，為使應考人瞭解應試流程與介面，考選部已建置線上模擬作答網站、常見問答及操作指引等，以利應考人備考。相關資訊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gt;應考人專區&gt;電腦化測驗專區&gt;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考人專區查看（<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frmContent.aspx?menu_id=6420\">https://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frmContent.aspx?menu_id=6420</a>）。</p>\r\n\r\n<p>考試院補充，有關這2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與司法官考試體格檢查等，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自4月16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1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10</a>)。這2項考試第一試預訂於4月20日至29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站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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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司法、調查、海巡特考將於8月8日起舉行　司法、調查特考刪除身高限制",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9）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等3項考試第一試，於115年8月8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表示，為順應時代變遷及吸引優秀人才，自115年起，司法特考、調查特考刪除身高限制；另調查特考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調整部分應試專業科目，請應考人留意。</p>\r\n\r\n<p>考試院說明，這3項考試筆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6考區同時舉行。另部分考試、類科之第二試體能測驗、第二、三試口試則均僅設臺北考區。這3項考試設置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p>\r\n\r\n<p>一、司法特考：三等考試設公證人等17類科組共140名、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6類科共778名、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共76名，合計994名。</p>\r\n\r\n<p>二、調查特考：三等考試設調查工作組等15組別，共104名。</p>\r\n\r\n<p>三、海巡特考：三等考試設海巡行政等3科別組共41名、四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航海組等2科別組共30名、五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別5名，合計76名。</p>\r\n\r\n<p>考試院補充，有關這3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事項，依照各項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自115年起，司法特考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及調查人員特考均取消體格檢查身高限制；另調查特考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應試專業科目「系統分析與設計」調整為「作業系統及系統程式」，請應考人注意。</p>\r\n\r\n<p>這3項考試相關報考資訊，考選部將自115年4月16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2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20</a>），並預訂於4月28日至5月7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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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將繼續辦理不分階段考試　並限期停辦分階段考試",
    "內容": "<p>為解決近年大地工程技師及格人數不敷實務需求的問題，考試院院會今（26）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技師考試規則)第2條修正草案，將大地工程技師不分階段考試之落日規定（原定舉辦至115年3月31日止）予以刪除，未來將每年辦理。此外今日院會也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以下簡稱分階段考試規則）第3條修正草案，使分階段考試能逐步落日，其中第一階段考試舉辦至115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考試則辦理至122年3月31日止。</p>\r\n\r\n<p>考試院說明，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原與土木工程等其他31類技師考試制度相同，均採不分階段之筆試方式；自105年起為提升大地工程技師專業能力以符合執業需求，實施分階段考試，應考人大專畢業後先報考第一階段考試，及格者需經至少2年實務歷練合格，始得報考第二階段考試。惟分階段考試自實施以來，第二階段考試報考人數不多，及格人數明顯不足，嚴重衝擊大地工程產業人力及專業發展，經依大地工程技師公（學）會等專業團體建議，考試院於112年修正技師考試規則，以3年為期暫時恢復不分階段與分階段考試雙軌併行，同時簡化第二階段考試實務歷練審查方式及流程，希望提高第二階段考試報考人數，然因執行成效仍屬有限，專業團體遂於114年再提出建議，盼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制度恢復為與其他營建類科技師相同之考試制度。</p>\r\n\r\n<p>考試院表示，本案經徵詢技師職業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大地工程技師公（學）會意見，均支持應繼續辦理不分階段考試；並表示在保障已通過分階段第一階段考試者權益之前提下，不反對停止辦理分階段考試。院會經綜合考量，現階段大地工程技師宜朝單軌實施不分階段考試方向進行，爰決定不分階段考試持續每年辦理，並限期停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自116年起不再辦理；至於第二階段考試，考量第一階段考試及格人員須完成至少2至3年實務歷練才具備應考資格，為維護考生權益，因此第二階段考試仍將於第一階段考試落日後續辦6年，寬訂至122年3月31日止。</p>\r\n\r\n<p>針對分階段考試將限期落日之決定，考試院指出，如長期實施不分階段與分階段考試雙軌併行，將使同一類科考試存在兩種難易度不一的門檻，影響考試的公信力；且不分階段考試整體備考期程較短，對應考人相對具吸引力，如繼續雙軌併行，分階段考試報考人數勢必更形萎縮。另根據考選部的統計，105年至114年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人數累計503人，多數並未規劃或準備參加第二階段考試，流失率約7成；又目前尚未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451人中，大多數人已報考不分階段考試、或轉報考其他營建類科技師考試並獲及格，顯示分階段考試報考人數未能提升，除受實務歷練制度影響外，亦與整體技師考試制度及應考人職涯選擇有關。</p>\r\n\r\n<p>考試院強調，此次修正將使大地工程技師考試恢復與其他營建類科技師考試制度相同，希望能提高土木工程相關系所學生報考之意願，解決大地工程產業人才流失問題；並藉由限期停辦分階段考試及設置合理過渡期間，兼顧既有考生權益與制度轉換銜接。未來將持續參考國外制度及經驗，持續精進考試方式，以提升專業技師執業能力並與國際接軌。</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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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增列需用名額66名",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9）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66名，增加身心障礙者服務公職的機會。</p>\r\n\r\n<p>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2名（三等考試34名、四等考試48名、五等考試50名），茲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66名（三等考試21名、四等考試21名、五等考試24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98名（三等考試55名、四等考試69名、五等考試74名）。</p>\r\n\r\n<p>考試院補充，本考試預訂於115年4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舉行，關於各等別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4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40</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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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營養師等12類科考試將於7月25日至27日舉行  其中驗光人員考試首次採行電腦化測驗",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9）日通過，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訂於115年7月25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一）舉行，其中驗光師及驗光生考試作答方式，由紙筆考試改採電腦化測驗。</p>\r\n\r\n<p>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共設營養師等12類科，其中營養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驗光師及驗光生考試採電腦化測驗，於7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屏東及花蓮等7考區同時舉行；牙體技術師考試採紙筆考試及實地測驗，於7月26日（星期日）至27日（星期一）僅在臺北考區舉行；其餘護理師、社會工作師、法醫師及公共衛生師考試均採紙筆考試，於7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及金門等8考區同時舉行。</p>\r\n\r\n<p>考試院表示，擴大辦理電腦化測驗是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的願景之一。迄至114年底，已有17個類科採行，115年再新增驗光師及驗光生兩項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為使應考人充分了解電腦化測驗作答方式並熟悉作答介面，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已設置線上作答專區（首頁&gt;國家考試介紹&gt;電腦化測驗專區），應考人均可隨時上網查詢練習。</p>\r\n\r\n<p>考試院補充，有關這項考試各類科之考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自3月31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0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100</a>)，並預訂於4月7日至16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站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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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有數據 才有真相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39期出刊",
    "內容": "<p>考試院今（13）日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第39期。發行人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考試院自三年前大力推動考銓資料數據分析，除呈現政府人力資源的真實圖像外，亦藉以提升院內決策思考的品質。三年來，考試院與各大學相關學系建立合作機制，針對考銓保訓議題進行資料統計與實證分析，並透過電子報陸續分享成果摘要。本期四篇文章，即為2025年循證研究之成果展現。</p>\r\n\r\n<p>第一篇由林俞君與李俊達兩位教授執筆，聚焦分析未滿30歲青年錄取者報考國家考試之歷程，並與30歲以上錄取者比較。研究發現，青年錄取者對國家考試承諾強度較高、早期上榜機率亦高，其畢業學校的專業強項也與報考類科相符；這些發現，對於精進國家考試人力招募策略相當具有參考價值。</p>\r\n\r\n<p>第二篇由曾冠球與董祥開兩位教授撰寫，探討公務人員職務列等單一列等、跨列職等及跨官等之現況，以及實際升遷任用時，其審定職等的高低現象。研究指出，現制中跨列職等之職務設計比例偏高，未來可全面盤點跨列職等設計的必要性與範圍，並建立職務列等與審定職等是否一致之監測機制，以提升制度設計與運作之合理性、透明性。</p>\r\n\r\n<p>第三篇由張鐙文與黃煥榮兩位教授執筆，分析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的案量、類型、審議結果及提起人類別之變化趨勢。分析結果顯示，自2020年保訓會函釋調整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後，復審案件數量大幅增加，再申訴案件則逐年減少；另「性別平等」與「職場霸凌」等類別之比例有逐年增加現象。在工作權益意識高漲的趨勢中，這是一個十分具有意義的議題。</p>\r\n\r\n<p>第四篇由王貿教授主筆，探討國考英檢門檻制度對考生量與質之影響。自2021年起，部分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須以英檢成績為報考資格，分析結果指出，英檢門檻實施後多數類科英文平均成績上升，部分類科並同時出現報考人數下降之情形，顯示制度具有篩除部分英語能力較弱考生之功能。</p>\r\n\r\n<p>劉建忻強調，數據分析所呈現的真實圖像，可能帶來全新甚至意料之外的發現，也可能是印證既有的想像，但帶來更深入的解讀，無論是哪一種，皆有助於啟發思考與佐證判斷。未來考試院將持續推動循證研究，以提升制度設計與政策決策的品質。</p>\r\n\r\n<p>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每期設定不同主題，邀請產官學研專家發表多元觀點，歡迎上網瀏覽及訂閱（網址：<a href=\"https://www.exam.gov.tw/NHRF\">https://www.exam.gov.tw/NHRF</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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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等13類科於7月17日至19日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2）日通過，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等13類科，訂於115年7月17日（星期五）至19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6考區同時舉行，均採電腦化測驗。</p>\r\n\r\n<p>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設醫師第一階段考試、中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第二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等13類科。有關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p>\r\n\r\n<p>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相關資訊將自3月30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9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90</a>)，並預訂於4月7日至16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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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出席花東地區土木工程學分班揭牌典禮　期許提升公部門培育和招募人才能量",
    "內容": "<p>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今（11）日出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花東地區土木工程學分班」揭牌典禮，見證行政、考試兩院為土木工程人才在地培育所做的努力，也希望能繼續透過兩院跨部會的合作，不斷提升公部門培育和招募專業人才的能量。</p>\r\n\r\n<p>劉建忻在致詞時表示，在地專業人才的培育是所有建設的基礎。國考不足額錄取問題，主要反映在土木工程等特定類科及區域，因此相關人才培育的在地化是相當重要的解方。他很佩服公共工程委員會只花了半年多時間，就將此一計畫付諸行動。</p>\r\n\r\n<p>劉建忻也說明考試院對於土木工程人力招募不易所做的努力。為了減輕考生負擔，考選部合理務實調整相關考試的專業科目，高考三級由6科減為4科、普考由4科減為3科，從今（115）年起適用，地方特考也規劃將配合調整。此外針對原民特考所需的土木工程人力，也正和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商人才培育計畫。</p>\r\n\r\n<p>劉建忻指出，銓敘部也和行政院人事總處合作推動職務列等調整方案，讓土木工程機關的委任官等比例大幅下降，希望未來土木工程的最低列等盡可能以薦任官等為主，以符合其專業價值；另也鬆綁專技轉任制度，讓具備工程專業證照者得直接轉任第七職等以上的職務，增加機關人力進用管道。就待遇的部分，行政院也已調高專業加給、工程獎勵金額度，並實施留任獎金，展現對專業價值的重視。</p>\r\n\r\n<p>劉建忻說，公務人力的養成是長期且完整的系統，無論是「教、考、訓、用、留」，每一個階段都很關鍵，需要跨機關的共同努力。未來行政和考試兩院各相關部會，會持續分工協力，吸引更多的人才來建設國家、造福地方。</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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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選部於考試院會報告「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自115年起採行電腦化測驗推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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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中醫師（第二階段考試）將於6月27日至28日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6）日通過，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訂於115年6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5考區同時舉行。</p>\r\n\r\n<p>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設醫師第二階段考試、中醫師第二階段考試2類科，均採行網路報名及電腦化測驗方式辦理。有關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規定辦理。</p>\r\n\r\n<p>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相關資訊將自3月16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7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70</a>)，並預訂於3月23日至4月1日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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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將於7月3日起舉行   暫定需用名額5,618名",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6）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訂於115年7月3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二）舉行，暫定需用名額共計5,618名，歡迎有志加入公共服務行列者，踴躍報考。</p>\r\n\r\n<p>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除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技藝類科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其餘類科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6考區舉行。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僑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航空駕駛、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藥師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則訂於115年10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集中在臺北考區舉行。</p>\r\n\r\n<p>考試院進一步表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96類科，暫定需用名額3,529名，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61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089名，合計157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618名。</p>\r\n\r\n<p>考試院說明，有關這項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依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自115年起，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類科以及普通考試各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分別為列考4科及3科，請應考人注意。</p>\r\n\r\n<p>這項考試相關資訊將自3月2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8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80</a>)，並預訂於3月10日至19日受理報名，請有意報考者，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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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舉辦115年新春團拜  周弘憲期許公部門攬才及留才機制與時俱進",
    "內容": "<p>考試院今(23)日舉行新春團拜。周弘憲院長致詞時感謝院部會同仁過去一年來的努力，並期勉大家面對AI浪潮與人口結構變化等挑戰，持續健全文官制度，使公部門攬才及留才機制與時俱進，作為國家永續發展的堅實後盾。</p>\r\n\r\n<p>周院長指出，過去這一年，考試院完成許多制度改革，在人事制度方面，修正了公務人員保障法、考績法、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等法規，讓公部門霸凌防治與安全衛生防護得以強化，並放寬指名商調限制、育孫留停、新增身心調適假、調高職務列等及強化即時獎勵機制等，致力營造更為友善的公務職場環境；在國家考試改革方面，成立了測驗研究中心，精進國考試題品質。在此感謝所有考試委員的支持，及所有同仁的努力。</p>\r\n\r\n<p>周院長表示，在這新的一年，面對AI人工智慧的發展、人口結構的變遷等挑戰，我們仍有許多事情要做，包括持續推動國考減科、擴大電腦化測驗規模，藉以吸引更多年輕世代的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也要再精進考績法制，以發揮考績積極功能等，期勉大家繼續攜手共同推動各項改革，齊心走在正確的道路上。</p>\r\n\r\n<p>今天的新春團拜活動由院長周弘憲主持，副院長許舒翔、考試委員、部會首長及院部會同仁代表共同參與。</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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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起司法人員、原住民族特考刪除身高限制",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2）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附表三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十修正草案，刪除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體格檢查身高規定，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說明，用人機關司法院及法務部審酌社會環境變遷，法警、矯正人員勤務日益複雜多元，經通盤檢視工作所需職能，衡酌身高非執行勤務關鍵因素，相關工作職能需求尚可透過其他方式強化補足，爰建議刪除司法人員及原住民族特考相關類科之身高限制。</p>\r\n\r\n<p>考試院指出，基於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之意旨，考量身高並非執行職務之必要關鍵，繼警察、一般警察、海巡、移民及調查特考後，本次修正司法人員與原住民族特考2項考試規則，刪除監獄官、法警及監所管理員等3類科身高限制，以順應時代變遷及吸引優秀人才投身相關工作。</p>\r\n\r\n<p>考試院補充，115年司法人員特考預訂於4月28日至5月7日受理報名，8月8日至10日舉行考試；原住民族特考預訂於5月26日至6月4日受理報名，9月5日至6日舉行考試，請有意報考者留意報名時程，踴躍報考。相關期程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查詢(<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y=2023&amp;menu_id=145\">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y=2023&amp;menu_id=145</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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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國安特考、移民特考將於6月13日起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5）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訂於115年6月13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日）舉行，另於115年6月15日（星期一）舉行警察特考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外語口試。</p>\r\n\r\n<p>考試院說明，這4項考試除警察特考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一般警察特考第二試、國安特考第二試及第三試、移民特考第二試及第三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其餘考試均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6考區舉行。</p>\r\n\r\n<p>考試院說明，這4項考試設置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p>\r\n\r\n<p>一、警察特考：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13類別組共319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5類別組共2,051名，合計2,370名。</p>\r\n\r\n<p>二、一般警察特考：二等考試設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等3類別組共3名、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6類別組共49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別組共2,350名，合計2,402名。</p>\r\n\r\n<p>三、國安特考：三等考試設政經組（選試英文）等6組別共30名。</p>\r\n\r\n<p>四、移民特考：二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7名、三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英文）等7類科組共123名、四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34名，合計164名。</p>\r\n\r\n<p>考試院表示，有關這4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事項，依照各項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自115年起，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之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及移民特考二等及三等考試應考資格有關英語檢定測驗成績之採認種類，均增加培力英語檢定測驗一種，移民特考之英檢成績採計年限並放寬為5年；另移民特考三等考試增設資訊組，並調整各等別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及取消體格檢查之身高限制，請應考人注意。</p>\r\n\r\n<p>這4項考試相關報考資訊，考選部將自115年2月24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6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60</a>），並預訂於3月10日至19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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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10條、第5條附表二、第6條附表三修正草案，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修正部分應試專業科目，並刪除本考試身高限制，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說明，用人機關法務部調查局為因應資安事件調查及數位鑑識之實務工作所需，相關人員需熟悉各作業系統底層技術與應用等基礎知能，以利投入資訊安全調查實務工作，爰將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應試專業科目「系統分析與設計」修正為「作業系統及系統程式」。</p>\r\n\r\n<p>考試院表示，用人機關審酌社會環境變遷，衡酌身高非執行勤務之關鍵因素，相關工作職能需求尚可透過其他方式強化補足或篩汰不適任人員，爰刪除本考試體格檢查身高限制。</p>\r\n\r\n<p>考試院進一步說明，115年調查特考預訂於4月28日至5月7日受理報名，8月8日至9日舉行考試，請有意從事調查防制工作者留意報名時程，踴躍報考(<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y=2023&amp;menu_id=145\">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y=2023&amp;menu_id=145</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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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起外交、國經特考、警察及一般警察特考三等外事警察人員類別英檢採認種類增加培力英檢",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將本4項考試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表示，依考選部113年8月30日召開之研商會議結論，外交、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以及警察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之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考試，其應考資格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p>\r\n\r\n<p>考試院進一步表示，115年警察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預訂於3月10日至19日受理報名，6月13日至15日舉行考試；外交及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預訂於5月26日至6月4日受理報名，9月5日至6日舉行考試，請有意報考者留意報名時程，踴躍報考(<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y=2023&amp;menu_id=145\">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y=2023&amp;menu_id=145</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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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通過部分中央警察機關職務等階表修正  調高督察長等職務等階  建構合宜職務結構",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2)日修正通過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及鐵路警察局等11個機關所適用的5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本次修正主要為提升督察長職務等階、調整首長等部分職務等階的下限，並於刑事警察局新增「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稱等事宜。</p>\r\n\r\n<p>考試院表示，前開警察機關的督察長主要係督導外勤業務，屬勤務幕僚長，主任秘書則是綜理行政業務，屬業務幕僚長，二者職責程度相當，為配合相關機關業務的需求，建構雙幕僚長制，所以提升該等機關督察長職務等階，使其與主任秘書一致。另部分機關的首長、副首長及主任秘書等職務，原多跨列3個等階，考量實務上這些職務多以最高等階派任，以及為建構更合宜的職務結構，將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及第二總隊的首長，以及各機關(不含刑事警察局)的副首長、主任秘書等職務的等階下限調高一個等階，例如航空警察局的局長，由原列「警監四階至二階」，調整為「警監三階至二階」。</p>\r\n\r\n<p>考試院並指出，為提升我國打擊詐欺犯罪效能，刑事警察局設立一級單位「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專責辦理詐欺危害防制相關工作。本次爰配合修正該局所適用的職務等階表，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其職務等階列「警正一階至警監三階」，以利其指揮監督。</p>\r\n\r\n<p>考試院進一步表示，透過本次5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的調整，將使中央警察機關相關職務等階的結構，更加符合其實際勤務所需，充分發揮其應有功能。</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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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治理外交新篇章　史瓦帝尼次長團來臺交流績效管理",
    "內容": "<p><strong>治理外交新篇章　史瓦帝尼次長團來臺交流績效管理</strong></p>\n\n<p>臺灣「治理外交」邁向新的里程碑！外交部委請國家文官學院設計「史瓦帝尼王國中高階文官績效管理系統專班」，於今（19）日舉行開訓典禮，由外交部吳志中政務次長與國家文官學院蔡秀涓院長共同主持，為2週的訓練參訪活動揭開序幕。史國代表團則由夏芭琪常務次長領軍，成員包括2位次長及其他高階文官共計11人。這是外交部首度將文官培訓納入兩國交流合作內容，為治理外交寫下嶄新的一頁。</p>\n\n<p>吳志中政務次長指出，專班的設計是回應史瓦帝尼推動公共治理改革的需求，透過以績效管理為主軸的專業與實務課程設計，協助該國中高階官員強化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代表團成員來自公共服務部、外交暨國際合作部、王家警察總署、教育暨訓練部、衛生部、公務員委員會及資通訊暨科技部等7個部會，展現該國對治理改革的高度重視與強烈企圖心。</p>\n\n<p>文官學院為友邦規劃大師級課程，內容橫跨制度設計、政策實務與科技應用，完整分享政府在績效管理的軟實力。更邀集多位部次長及知名學界專家授課，包括銓敘部施能傑部長、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國偉、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建德、疾病管制署署長羅一鈞、數位發展部常務次長葉寧、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國家發展委員會彭立沛副主任委員，以及中央警察大學黃明昭校長、國立政治大學廖興中教授及蕭乃沂教授等。</p>\n\n<p>除課堂研習外，也安排代表團實地參訪，包括臺北榮民總醫院智慧醫療、農業部桃園農場農業創新應用、高雄城市觀光發展，以及中華電信學院5G生活應用，讓史國研習官員體驗如何透過公私協力，轉化為具績效及韌性的公共服務。</p>\n\n<p>外交部強調，透過臺史雙方治理經驗交流、分享專業知識，將有助於穩固長期互信的合作夥伴關係，並作為示範，持續深化與友邦的治理對話。</p>\n<ul><li><a href=\"https://ws.cspt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y9yZWxmaWxlLzEyMDA3LzQ0MDY2LzE3OGM3NDczLWVkODYtNDU4ZS1hNzg0LTQ5MDQ1YWJlNjU5NS5wZGY%3d&n=5paw6IGe56i%2fKOeZvOaWh%2beJiCkucGRm&icon=..pdf\" TARGET=\"_blank\" title=\"新聞稿(發文版)\">新聞稿(發文版).pdf</a></li></ul><ul><li><a class=\"fancybox-buttons\" rel=\"fancybox-thumb\" title=\"相片原始檔-1\" href=\"https://ws.csptc.gov.tw/001/Upload/7/relpic/12007/44066/fd7f6999-a79e-4454-b003-cb51b37a0a04.png\"><img src=\"https://ws.csptc.gov.tw/001/Upload/7/relpic/12007/44066/fd7f6999-a79e-4454-b003-cb51b37a0a04@80x60.png\" border=\"0\" alt=\"相片原始檔-1\" /></a></l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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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選部於考試院會報告「植物診療師考試首次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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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96周年院慶  舉辦114年度考銓資料庫分析研究成果研討會",
    "內容": "<p>考試院於今（9）日上午9時舉辦96周年院慶活動「114年度考銓資料庫分析研究成果研討會」，邀請考試院暨所屬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考銓資料庫分析研究成果進行交流，促進研究成果加值運用，提供多元的思維與方向，共同精進未來業務之發展。</p>\r\n\r\n<p>周弘憲院長致詞時表示，考試院自111年底成立「考銓資料研究中心」以來，持續推動循證式（evidence-based）決策理念，透過整合各部會的資料資源，結合學界的分析專業，建立「學者分析、機關解讀」的協力運作模式，歷年成果均舉辦研討會分享，擴大研究成果的應用價值與擴散效益；對此要感謝考試院的前輩，為我們國家考試及文官體制，建立良好的基礎，期勉考試院團隊要忠實、公正地執行憲法賦予我們的職權，並持續增進研究分析的能力，讓數據為我們的政策說話。</p>\r\n\r\n<p>考試院進一步說明，本次研討會共有兩個主題，主題一為「公務人員考試歷程與應考族群變化」，探討「未滿30歲青年報考國家考試之歷程分析」、「英檢門檻政策的效應評估：應考族群結構的影響分析」二個議題，分別由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林俞君助理教授、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李俊達教授、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王貿助理教授及賴怡樺助理教授進行發表，並由考選部綜合規劃司方秀雀司長、內政部移民署謝文忠副署長擔任與談人。</p>\r\n\r\n<p>主題二為「公務人員權益保障與職務列等」，探討「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主要類型與相關因素之分析」、「公務人員職務列等與現職人員銓敘審定職等之落差分析」二個議題，分別由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黃煥榮副教授、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張鐙文助理教授、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曾冠球教授，以及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董祥開副教授進行發表，並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法制處宋孟芬處長、銓敘部法規司王永大司長擔任與談人。</p>\r\n\r\n<p>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考試院針對重要文官制度相關議題，除了借重學界量化研究的能力進行數據分析外，近年也積極提升機關同仁資料分析能力。他強調，「考銓資料研究中心」未來除持續深化與學者專家及政府機關的合作，也將逐步培育同仁循證式決策的思維與資料分析能力，深化資料治理意識，作為精進公務人力資源政策專業性與精準度的重要基礎。</p>\r\n\r\n<p>在意見交流過程中，與會人員針對公務人員考試歷程與應考族群變化、權益保障與職務列等議題，踴躍提問、互動熱烈，活動歷時3個小時圓滿結束。</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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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通過修正物理治療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  實習補修改向國內各醫學院校申請",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五修正草案，修正物理治療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之實習補修規定，改向國內各醫學院校申請，以符實務運作。</p>\r\n\r\n<p>考試院說明，依現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物理治療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之第3點實習補修規定，國內、外學歷報考者，若各學科實習內涵不足或週（時）數未達最低標準，可向臺灣物理治療學會申請至國內各合格實習醫療院所補修實習內涵時數，並由該學會出具證明。然該學會鑑於物理治療實習單位皆係與學校簽約後提供實習，該學會無法直接安排實習補修，因此向考選部建議改由國內各醫學院校辦理。</p>\r\n\r\n<p>考試院進一步說明，考選部經徵詢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各相關職業團體及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物理治療系等意見並獲同意，修正前揭實習補修規定，改為「可向國內各醫學院校申請至國內各合格實習醫療院所補修，並由該校或實習機構出具證明」，以符合實務運作。</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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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專技大地工程技師分階段（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消防設備人員、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人員考試將於6月6日至7日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訂於115年6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p>\r\n\r\n<p>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高等考試設大地工程技師（一）（應大地工程技師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食品技師、消防設備師等4類科；普通考試設消防設備士、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財產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經紀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等9類科，考試類科共計有13個，涵蓋工程、海事、食安、消防、不動產、報關及保險等各項民生領域，將為國家社會甄補維護公共利益及人民生命、財產與安全的專技生力軍，投入各項專業行列。</p>\r\n\r\n<p>考試院表示，有關這項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辦理，相關資訊將自115年2月10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5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50</a>)，並預訂於2月24日起至3月5日止開放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站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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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通過地方消防機關修編規劃案  增置災防員職稱及副分隊長職務  以強化地方消防組織韌性",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8)日審議通過內政部所擬地方消防機關修編規劃案，於地方消防機關增置「災防員」職稱，並得兼任「副分隊長」職務；後續將配合修正地方消防機關所適用的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以健全消防人力制度。</p>\r\n\r\n<p>考試院表示，為應地方消防機關災害防救實務需求，本次同意增置以警察官單軌進用的「災防員」職稱，將以外勤性質災害防救業務為核心，執行第一線救災救護工作，並擔任在地災防業務溝通協調角色；另為強化內外勤職務歷練，災防員等階訂列為警佐一階至警正三階，與內勤性質的科員職稱相當，以利人才培育與調配。</p>\r\n\r\n<p>考試院指出，為完善地方消防機關人力結構，本次亦同意增置「副分隊長」職務，並由警正災防員兼任，期透過實務歷練與培訓逐步銜接分隊長，有助於建構更完整的第一線消防外勤體系，進而強化地方消防組織整體韌性，並協助地方消防機關留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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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條文公布生效  考試院將啟動聲請釋憲程序",
    "內容": "<p>「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條文於本（12）月12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今（26）日公布生效。對此考試院表示，將秉於憲法及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p>\r\n\r\n<p>考試院說明，在修正條文三讀通過後，周弘憲院長已於上週院會中指出，本次修法讓已有用罄風險的基金再減損4年壽命，擴大基金財務危機並使其加速枯竭，讓考試院維繫退撫制度永續的憲法職權更加難以履行。此外修法對基金不同世代參與者的平等對待、以及基金財務永續的重大公益，都會產生重大影響，有不符憲法平等原則的疑慮，也和釋字第782號和第783號解釋意旨之公益原則有違。</p>\r\n\r\n<p>考試院表示，考試院與銓敘部將儘速啟動聲請釋憲的程序，由法制主管機關銓敘部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2項規定，將適用本法會產生牴觸憲法之疑慮報請考試院審議，經院會同意後，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此外銓敘部表示，在法律公布生效後，銓敘部也將據以就近18萬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金進行重新審定，參考上次年改的審定經驗，推估約需半年完成，並將依照憲法法庭裁判進行後續處理。</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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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精進專技考試制度  厚植國家專業力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38期出刊",
    "內容": "<p>考試院今（26）日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第38期。本期主編考選部部長劉孟奇表示，專技考試制度，是國家確保專業品質、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基礎。自1950年代建置以來，專技考試種類隨社會需求逐步擴增，形成今日跨醫療、工程、法律、農業、財會等多領域的完整專業資格制度，近年並持續精進考試規則與能力鑑別機制，使制度更貼近專業職能，並強化專業治理體系。</p>\r\n\r\n<p>本電子報首次以專技考試制度為主題，分別從制度沿革、新興專業與實務運作等面向，介紹專技考試制度在社會變遷與產業需求推動下持續調整的重要意義。本期共五篇文章。前兩篇聚焦專技考試制度的演進與專業化發展，第三篇為新興專業制度&mdash;植物診療師&mdash;的建置沿革，後兩篇則呈現制度運作的實際樣貌。</p>\r\n\r\n<p>第一、二篇由考選部專技考試司黃慶章司長與何榆貞科長撰文，從歷史脈絡說明專技考試種類如何隨社會需求擴增，形成今日37種、76類科的規模；並進一步介紹21世紀以來的改革方向，包括免試制度調整、專屬考試規則制定及與國際接軌等，使專技考試更能反映不同職業的專業職能需求。</p>\r\n\r\n<p>第三篇由國立中興大學詹富智校長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杜麗華署長執筆，從社會需求、法律制定、跨部會協作到首次國家考試的落實，完整介紹我國全球首創之植物診療師制度的建置歷程。</p>\r\n\r\n<p>第四篇由考選部統計室王守玉主任與徐宜霙科長撰寫，運用近十年統計資料，分析專技考試的性別參與趨勢，發現雖然不同專業領域仍存在性別分布差異，但整體趨勢已朝向更為均衡的方向發展；最後一篇則由銓敘部鄭麗芳科長主筆，檢視專技轉任新制自2024年1月全面實施後的運作情形，並指出未來將持續透過制度精進與宣導，提升各機關進用專技人員的意願與成效。</p>\r\n\r\n<p>劉孟奇強調，面對社會快速變遷，專技考試需在維持專業標準、提升制度效能與回應產業需求之間取得平衡，方能持續支撐我國專業人才體系的發展，並提升公共服務的品質與韌性。</p>\r\n\r\n<p>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每期設定不同主題，邀請產官學研專家發表多元觀點，歡迎上網瀏覽及訂閱（網址：<a href=\"https://www.exam.gov.tw/NHRF\" title=\"https://www.exam.gov.tw/NHRF\">https://www.exam.gov.tw/NHRF</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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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選部修訂「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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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8）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02名，以符用人機關需求。</p>\r\n\r\n<p>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567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202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計769名。</p>\r\n\r\n<p>考試院補充說明，這項考試預訂於115年1月10日（星期六）舉行，有關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1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10</a>）。</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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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就職週年 周弘憲院長感謝全院齊心端出有感成績 遺憾退撫法修法加速基金枯竭違背公益原則",
    "內容": "<p>考試院今（18）日舉行第14屆第51次院會，因適逢就職一週年，院長周弘憲特別感謝院部會所有同仁的辛勞，在一年內完成許多讓公務同仁有感的法規修訂與制度改革。針對日前年金改革被修法踩下剎車，他嚴肅表示遺憾，並期盼各界正視年金財務危機事實，回歸理性討論，在潛藏債務未有解決方案前，不應再擴大財務缺口。</p>\r\n\r\n<p>周弘憲在院會中指出，考試院在這一年來，完成了包括保障法、安衛辦法和考績法的修正，以及身心調適假、新進人員給假三天、放寬育孫留停、修正激勵辦法、放寬指名商調限制、調高中央地方機關近4000個職等、成立測驗研究中心、修正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等成績。</p>\r\n\r\n<p>周弘憲特別向所有同仁的辛勞表示最高的謝意與敬意。他說，一年來推動這麼多制度改革雖然很辛苦，但只要施政能夠讓許多公務同仁有感，並給予正面的回饋，一切就很值得，也表示考試院走在正確的道路上。</p>\r\n\r\n<p>針對上週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撫法的修正，周弘憲感慨地說，他在擔任銓敘部長時參與年金改革，雖然很不討好，但為了世代正義與基金永續，卻是非做不可。而如今在院長任內，年改卻因為修法而踩下煞車，令他感到十分遺憾。他說，當初如果沒有年改，退撫基金就會在距今6年後的120年用罄；幸好年改使政府所節省的經費能完全挹注基金，沒有挪作他用，才讓基金淨值能有今天1.1兆的規模。</p>\r\n\r\n<p>周弘憲強調，年改的目標是要減輕未來世代的財務重擔，確保基金一個世代不用罄。這絕不是對公務同仁的貶抑或輕視，而是由政府雇主、退休人員和現職人員，共同來搶救這個攸關大家權益福祉的機制，避免更大的危機。因為數十年來不足額提撥的制度性缺失，已累積了近3兆的潛藏債務，不但不永續，更是在「透支未來」，如果沒有承擔改革的勇氣，「世代正義」就只是一句口號。</p>\r\n\r\n<p>周弘憲表示，憲法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事項，明定為考試院的憲法職權。但這次修法並非考試院憲法主管機關的提案，考試院和銓敘部也在審議過程中，根據精算報告提供各面向的專業評估意見，明確表達反對停止調降所得替代率的立場，並籲請國會考量退撫基金不永續和未來世代的沈重負擔，不要貿然修法，讓已有用罄風險的基金再減損4年壽命，使退休人員或現職人員暴露在更高的風險中。</p>\r\n\r\n<p>周弘憲指出，考試院的憲法職權，就是維繫退撫制度的永續、讓不同世代公務同仁都能得到退休經濟保障；但這項憲法職權，在修法過程中沒有被尊重，修法後更變得難以履行。他強調，這次修法讓參與退撫新制的年輕公務人員，承擔比年長者更大的風險，甚至因為基金財務危機的擴大，導致未來可能必須做制度調整，使較晚退休的現職人員蒙受差別對待，這也有不符憲法平等原則的疑慮。</p>\r\n\r\n<p>周弘憲說明，釋字第781號至第783號解釋，都已肯認年改有效提升退撫基金財務永續性，屬於重大公益。而這次修法讓基金加速枯竭，明顯違背公益原則。</p>\r\n\r\n<p>周弘憲進一步指出，從國家整體的角度來檢視，因為修法造成基金高達3600億的財務缺口，也沒有指定彌補資金的來源，這不但與憲法70條的核心精神有違，也違反財政紀律法、預算法和財劃法的相關規定，勢必會造成違憲爭議。</p>\r\n\r\n<p>他也說，若將修法新增的財政責任轉嫁給全體納稅人，也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的疑慮，因為國家的進步繁榮來自所有國民的貢獻，政府對各職業別國民的照顧和福祉，本不應該因制度的不同而有重大差異，失去比例原則。</p>\r\n\r\n<p>周弘憲最後表示，考試院是憲法機關，權力分立是憲政架構的基石。針對考試院的憲法職掌，職責上他有義務說出事實，讓社會充分理解年改踩剎車帶來的不利影響。考試院的一貫立場是，在潛藏債務還沒有解決方案之前，不應該再擴大財務缺口。他誠摯希望，年金制度能夠被理性討論，讓制度可長可久，也讓不同世代為政府服務的同仁，都得到公平、永續的照顧。</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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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研議與專業團體合作精進專技人員考試之可行性－《國家菁英》電子報 第18卷第2期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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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起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及種類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調整為列考4科、3科",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11）日通過高考一級、二級與高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放寬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英檢測驗採認年限；高考三級教育行政等17類科、普通考試僑務行政等5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分別調整為列考4科、3科，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指出，為擴大國家考試取才範疇、減輕應考人負擔及提升報考意願，高考一級考試各類科及高考二級、三級考試涉外性高類科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p>\r\n\r\n<p>考試院說明，為持續依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進行改革，考選部針對前未完成減列專業科目之22類科（其中高考三級考試17類科、普考5類科），研議再精進調整，經召開研商會議並綜整中央及地方用人機關意見後修正，本次修正後，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類科以及普通考試各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分別為列考4科及3科；另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本次亦將普考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p>\r\n\r\n<p>考試院補充，為免部分技術類科之應考人，因本次高考三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而無法應考，增訂於本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5年內，仍得依其所修課程與修正前之專業科目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報考相關類科之緩衝規定。</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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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4年地方特考、離島特考舉行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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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關務、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將於115年4月18日起舉行",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4）日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1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訂於115年4月18日（星期六）至4月19日（星期日）舉行；除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關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同時舉行。</p>\r\n\r\n<p>考試院說明，這3項考試等別、類科（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p>\r\n\r\n<p>一、 關務特考：三等考試設財稅行政(選試英文)等13科別計109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選試英文)等9科別計185名、五等考試設船舶駕駛等2科別計6名，合計300名。</p>\r\n\r\n<p>二、 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類科計34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5類科計48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7類科計50名，合計132名。</p>\r\n\r\n<p>三、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中將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計1名、少將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計3名、上校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類科計10名，合計14名；其轉任機關均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p>\r\n\r\n<p>考試院表示，為利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應考人免繳報名費，並以一筆為限。有關這3項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事項，依照各項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載明於應考須知（（<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4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5040</a>），並預訂於114年12月22日至31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時間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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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聽取基層用人需求助地方留才  考試院拜會元長鄉公所交流座談",
    "內容": "<p>考試院今(2)日由許舒翔副院長率同考試委員、銓敘部施能傑部長、考選部林明裕次長及保訓會廖慧全主秘，遠赴雲林縣元長鄉公所進行拜會與業務交流座談。雙方就待遇調整、資訊及農業技術人力等議題交換意見，希望由第一線了解實務困境，讓改革貼近機關需求，解決在地問題。</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致詞時指出，外界期待多年的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修正，預計於114年12月上旬施行，屆時各機關就能依業務專業需求進用較多中高階人力。此外，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也將自115年2月1日實施，雖然本次調整範圍不含鄉（鎮、市）公所，但考量現行社會環境變遷快速及服務需求多元，鄉（鎮、市）公所屬於地方制度法下的自治團體，相關職務列等如何基於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級作衡平考量，考試院也相當重視，並已請銓敘部詳加研議。</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說明，本次座談提到的資訊人力、農業技術業務量上升，突顯技術專業人力缺乏等問題，是地方所面對的實質挑戰，考試院也都積極在思考對策，目前部分問題可能無法立即解決，但考試院都會進行追蹤管考，而會中所提相關議題將作為未來制度精進的參考。</p>\r\n\r\n<p>李明明鄉長在致詞中代表公所全體同仁，對於考試院能夠來訪視表示熱烈歡迎。她說，元長鄉是典型的農業鄉，面對極端氣候、農作損害、地區建設需求增加等問題，基層業務越來越多，但人力卻不易甄補，幾乎每位同仁都要身兼多職，員額與列等調整真的有檢討的必要。</p>\r\n\r\n<p>李明明鄉長進一步表示，近幾年公所深切感受到資訊安全、公共工程管理等工作量快速增加，資訊人力與專業土木工程人員卻難以補足，突顯基層人手少事情卻不少的難處。因此感謝考試院願意走入地方了解實情，對基層同仁意義重大，也希望透過本次的座談能與考試院溝通人事業務，讓公所人力、職等與薪資待遇能夠更好，使在地人才願意留在地方服務。</p>\r\n\r\n<p>本次座談，元長鄉公所提出7項人事相關議題，雙方熱烈討論，考試院也逐項回應並說明政策架構與處理原則，透過本次座談交流，能夠更了解地方實際需求，期待類此會議成為日後基層需求上達中央的重要管道。</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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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考試院首次拜訪雲林縣政府  聚焦人事制度交換意見",
    "內容": "<p>考試院今(1)日由許舒翔副院長率同考試委員、銓敘部施能傑部長、考選部林明裕次長及保訓會廖慧全主秘，首次拜會雲林縣政府，並與縣府團隊舉行業務交流座談。雙方就人事制度，包含編制員額、職務列等、友善職場及待遇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展現中央與地方強化合作的積極意願。</p>\r\n\r\n<p>許舒翔副院長致詞時表示，在人事制度方面，近期考試院修正官等職等配置準則，調降委任配置比率，擴大薦任職務空間，也增列簡任非主管職務，優化公務人力結構，協助機關更有效運用人才；另外，為拉近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要職務列等、平衡中央與地方發展，考試院院會也已通過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案，總計有590個機關、3500個職務將提高列等上限，預計自115年2月1日開始實施。</p>\r\n\r\n<p>許舒翔副院長指出，在國家考試部分，感謝張麗善縣長的支持，112年地方特考首度在雲林設置國家考試考區，讓在地學子能夠就近報考，希望縣府能夠持續協助國家考試的辦理。保障業務方面，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新修正條文已於114年7月1日施行，目的在打造友善職場、杜絕職場霸凌等事件，這部分也請縣府能夠配合執行相關配套措施。</p>\r\n\r\n<p>張麗善縣長在致詞中代表縣府熱烈歡迎考試院首次來到雲林訪視並交流座談。她特別感謝考試院這段期間推出多項改革措施，尤其在提高職務列等部分，使地方政府職務結構正常化，對地方政府留才有很有助益。然而面對環境快速變遷，縣府近年積極推動農業升級，並朝宜居城市發展，智慧治理及縣內重大建設都有許多突破，政策能否推動施行，最終還是要仰賴「人」；換言之，公務人力的到位才是關鍵，這部分需要考試院能夠持續協助與幫忙，也希望能藉由今天的座談會深入探討。</p>\r\n\r\n<p>本次座談，雲林縣政府提出12項人事相關議題，雙方熱烈討論，考試院也逐項回應並建議相關的處理原則供縣府參考，許舒翔副院長也說明，對於提出的各項議題，部分問題可能無法立即解決，但考試院都會進行追蹤管考，後續也會向縣府回報研議進度，期盼透過本次座談，檢視制度運作情形，瞭解地方人力運用的困難；而會中所提相關議題將作為未來制度精進的參考，期能藉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共同打造更務實可行的人事制度。</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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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5年起移民特考刪除身高限制、三等考試新增資訊組、調整各等別應試專業科目、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為5年 並增加採認培力英檢",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及第3條附表一、第5條附表二修正草案，刪除本考試身高限制，三等考試新增資訊組，調整二等考試專業科目內涵及範圍，三等及四等考試均減列專業科目數1科；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放寬至5年，並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為英檢採認種類。本次修正自115年移民特考開始適用。</p>\r\n\r\n<p>考試院指出，用人機關內政部經通盤檢視工作所需職能，審酌身高非執行勤務之關鍵因素，相關工作職能需求尚可透過其他方式強化補足或篩汰不適任人員，爰刪除本考試體格檢查身高限制。</p>\r\n\r\n<p>考試院說明，又用人機關考量移民行政業務性質龐雜特殊，近年犯罪型態與手法隨科技發展越趨複雜化及多樣化，為因應實際勤業務及科技犯罪趨勢需要，建議於本考試三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下分設組別取才，包括由現行移民行政類科改置之「一般組」及新增「資訊組」，並通盤檢視調整各等別、類科應試專業科目設計及內涵，其中二等考試配合核心職能需要，調整專業科目內涵及範圍，維持列考4科；三等、四等考試經調整後，專業科目數則均減少1科，分別列考4科及3科。</p>\r\n\r\n<p>考試院表示，為減輕應考人負擔，二等及三等考試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p>\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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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14年地方特考、離島特考增列需用名額567名",
    "內容": "<p>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567名，以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p>\r\n\r\n<p>考試院說明，本2項考試原提報需用名額1,759名，為因應用人機關新增之用人需求，提報增列需用名額567名，其中地方特考557名（三等考試342名、四等考試215名），離島特考10名（三等考試5名、四等考試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本2項考試需用名額為2,326名，其中地方特考2,289名（三等考試1,399名、四等考試890名），離島特考37名（三等考試18名、四等考試19名）。</p>\r\n\r\n<p>考試院補充，本2項考試預訂於114年12月6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一）舉行，關於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a href=\"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4190\">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4190</a>）。</p>\r\n",
    "相關檔案連結": [
      "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50485/23ccdb7f-bb31-4a2a-9d53-982458da7b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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