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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10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10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伍錦霖 邊裕淵 黃俊英 李雅榮 李 選 何寄澎
    高明見 浦忠成 李慧梅 陳皎眉 蔡璧煌 蔡式淵
    蔡良文 詹中原 胡幼圃 黃富源 林雅鋒 歐育誠
    邱聰智 吳泰成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主 席:伍錦霖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9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5次會議,考選部函陳依典試法第24條暨其施行細則第12條之1等相關規定另組閱卷小組,辦理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陳懿琳等3人訴願案撤銷後之重閱事宜一案,經決議:「提下次會議繼續討論。」嗣經提第6次會議決議:「本案個案同意部擬之重閱處理程序。至於通案部分另由考選部參酌各委員所提意見於2個月內通盤檢討後提院會討論。」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函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7年度第3季監理概況報告」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就退撫基金國內股票投資概況及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代理院長表示意見:(略)。
2、本院秘書處案陳本院第10屆第291次至第299次會議暨第11屆第1次至第4次(97年7月至9月)會議決議及決定事項執行情形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林秘書長水吉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3、考選部函陳補行錄取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陳運瑩1名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董次長保城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陳懿琳等3人訴願案撤銷後之重閱相關處理情形,提下(第11)次會議報告。
4、考選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張幸玉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建置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分站─網路報名系統分流與異地備援。
2、考試動態:辦理9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97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入闈製題工作等各項考試事宜。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97年第3季全國公務人力素質統計報告。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陳局長清秀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97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理情形。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陳局長清秀報告):
1、重行選定行政院及各級機關公務人員核心價值。
2、本局選送科長以上人員赴民營企業短期見習。
3、辦理「法制作業實務研習班」。
4、辦理「政府治理與人力資源發展研討會」。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本院97年度單位預算及銓敘部95至97年度單位預算解凍案立法院審議動態情形。
(二)辦理「考試院業務簡報」座談情形。
(三)說明研擬新聞稿回應媒體報導本院考試委員印度考察案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林秘書長水吉補充報告:說明銓敘部預算解凍案立法院審議情形,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代理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其他有關報告:
李委員慧梅報告:(略)。
代理院長表示意見:(略)。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第5款規定,報請撤銷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林煥哲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意見通過。吳委員泰成所提有關本案涉及刑法第137條刑度規定,考選部應適時洽主管機關研修等意見,交考選部參考。
二、考選部函陳擬依典試法第24條第3項暨其施行細則第12條之1等相關規定,辦理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電機工程科「電工機械概要」科目第4題重新評閱事宜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之重新評閱處理程序修正通過(修正內容:1.第(一)項有關閱卷委員部分,由考選部另外遴提人選。2.第(三)項刪除。)。


丙、臨時動議
一、伍代理院長錦霖提:本院參事辦公室案陳「考試院第11屆施政綱領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邊委員裕淵擔任召集人。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45分
主 席 伍 錦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