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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19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19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1月15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伍錦霖 蔡良文 吳泰成 李 選 陳皎眉 李雅榮
高明見 林雅鋒 李慧梅 黃俊英 蔡璧煌 邊裕淵
何寄澎 邱聰智 詹中原 胡幼圃 黃富源 歐育誠
蔡式淵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鐘昱男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關 中公假 浦忠成休假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主 席:伍錦霖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8次會議紀錄。
更正:(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17次會議,邱召集人聰智提:審查銓敘部函陳關於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案,所涉未設中央三級機關(構)逕設中央四級機關(構)事項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1月10日函復行政院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同時廢止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力發展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自民國98年1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2、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制表案,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函陳關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7年4月30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5、銓敘部函陳關於高雄市政府建設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同時廢止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均自民國98年1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6、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94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人員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會計室課員許平炎,因自始未具參訓資格,業經該會撤銷其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本院註銷其訓練合格證書一案,報請查照。
陳委員皎眉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陳委員皎眉意見加以說明(略)。
7、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獸醫人員考試第11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獸醫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第20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8、考選部函陳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暨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9、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劉籐等2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新制藥師考試題庫概況。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副院長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本部97年第4季重要業務執行概況。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本會97年第4季重要業務概況。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鐘副局長昱男代為報告):
1、「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配作業辦理情形。
2、訂定「97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委員表示意見:(略)。
鐘副局長昱男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考試院人事制度興革規劃小組初步規劃情形。
(二)本院考試委員實地參訪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情形。
(三)98年度本院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立法院審議動態情形。
(四)籌辦「政府如何做政策行銷」專題演講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略)。
副院長表示意見:(略)。
決定:「考試院人事制度興革規劃小組」名稱修改為「考試院文
官制度興革規劃小組」,由吳委員泰成擔任召集人;另請
幕僚單位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乙、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函陳為配合政府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訂核發育嬰留 職停薪津貼政策,爰配合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並將發給是項津貼之精算結果及應否調整公保費率,連同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李委員選、李委員雅榮、林委員雅
鋒、邱委員聰智、黃委員富源、胡委員幼圃、張部長哲琛
組織之,及邀請陳委員皎眉參加;並由李委員選擔任召集
人。
二、銓敘部函陳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全院審查會併同政務人員法草案及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一案審查。
三、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國文科目考試暫不刪除,俟「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審查會提出報告後再行研議。
(二)餘照修正意見通過。
四、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高委員明見擔任本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二)同意增列本項考試四等考試「電子工程」類科需用名額1名。
(三)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五、銓敘部函陳關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7年4月30日生效一案,請討論(註:本案原列書面報告第四案,吳委員泰成建議改列為討論案,並經附議,爰改列為討論事項第五案。)。
決議:(一)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高委員明見、陳委員皎眉、
歐委員育誠、吳委員泰成、蔡委員式淵、邊委員裕
淵、張部長哲琛組織之,及邀請蔡委員璧煌參加;並由高委員明見擔任召集人。
(二)邀請內政部等相關機關列席小組審查會。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5分
主 席 伍 錦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