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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提送立法院優先審議法案

考試院今(22)日將亟需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優先審議之法案,包含監試法廢止案、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等9案函送立法院。

考試院表示,考試院優先審議法案共計9案,可分為4大類。包括:

一、攸關國家考試監試制度存廢的監試法廢止案,以及配合監試法廢止而修正的典試法、公務人員考試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等3項法律修正草案。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部分,是為了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制度與貫徹考績制度的留優汰劣精神。

三、有關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方面,主要是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82號解釋的意旨,溯自108 年 8 月 23 日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休(職)金等規定;另修正課稅機制,使軍公教與勞工及私校教職員在職提繳退撫金的課稅規定趨於一致,同時將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四、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部分,則是為使公務員行為義務相關規範更契合時代需要,並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修正公務人員勤休規範。

考試院說明,以上這9項法案均具迫切性,如遇有緊急時效性特殊法案,會適時補列與調整。未來在第3會期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