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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檢討調整專技人員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制度,維護專門職業一致化、專業化與考試公平


考選部表示,以往僅透過相關資格條件,但不須經過專技人員考試,直接以全部科目免試方式取得專技人員及格資格之制度,其公平性及合理性往往遭致各界批評,為全面檢討專技人員全部科目免試規定,考選部彙集各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學會公會等團體之意見,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制度檢討結果及改進方向」報告函請考試院審議,於107年5月經考試院審議通過。

考選部依該報告之改進方向,積極檢討並提案修正相關專技人員考試規則,107年11月完成刪除各類醫事人員(包括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助產師)、營養師、心理師、語言治療師及獸醫師等10類科之全部科目免試規定,並訂定3年落日條款;另於108年6月前分別完成刪除建築師、32類技師及地政士考試之全部科目免試規定,改為部分科目免試,亦訂有落日條款,維護各專門職業一致化、專業化之從業要求與考試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