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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陳有關行政院就本院對於「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所提意見提出說明,並請本院同意備查一案

考試院今(九)日院會審議銓敘部函陳行政院函送「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一案。
考試院表示,本案係屬部會層級機關之首例,與一般籌備處之機關層級並不相同,惟據行政院表示,成立客家事務委員會為該院既定之政策,為期相關業務能順利進行,爰同議該籌備處以暫行組織規程規範其組編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