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九)日院會審議銓敘部函陳行政院函送「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一案。 考試院表示,本案係屬部會層級機關之首例,與一般籌備處之機關層級並不相同,惟據行政院表示,成立客家事務委員會為該院既定之政策,為期相關業務能順利進行,爰同議該籌備處以暫行組織規程規範其組編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