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營養師、社會工作師、113年專技高考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法醫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等7類科考試,已於9月24日榜示,及格人數共計2,557人。考試院今(30)日依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規定召開會議,通過上開7類科考試之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核備案,並於會後寄發及格證書。
考試院說明,依「典試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典試委員會應於考試完畢後,將辦理典試情形及關係文件送由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復依「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9條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俟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報經考試院會議核備後,始能寄發及格證書。
考試院指出,為維護當事人工作權益並儘速投入相關職域,滿足各醫療院所及社福機構等人力需求,前開考試辦理情形核備案應屬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的「緊急必要事項」,考試院遂依該條規定召開113年10月30日會議,通過該等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核備案,並於會後進行寄發及格證書作業,以完備國家考試應遵循之各項法定程序。
考試院表示,依據考選部報送的營養師等7類科考試辦理情形表,及格人數共計2,557人,含營養師426人、社會工作師1,112人、臨床心理師228人、諮商心理師475人、法醫師5人、牙體技術師270人及公共衛生師41人。
考試院補充說明,113年7月27日舉行之11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3年專技高考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驗光師及普考驗光生等12類科考試,依類科別及試題題型分2次榜示。其中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驗光師及驗光生等5類科考試,已於113年9月26日寄發7,026人及格證書;其餘營養師等7類科考試,則於今日寄發2,557人及格證書。
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5-1條
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同時出缺時,為處理緊急必要事項,得由第二條第一項其他應出席人員召集會議,並由出席人員中公推一人為主席。
前項會議議決事項應提請第五條第一項前段會議追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