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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等10種法規,取消入場證制度


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等10種法規,取消入場證制度。

考試院說明,目前辦理國家考試均對應考資格審查通過者製發入場證,作為輔助查驗應考人身分的證件。由於國家考試實施網路報名,入場證作為查驗身分的功能已式微,爰取消國家考試入場證制度,並配合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閱卷規則、口試規則、外語口試規則、體能測驗規則、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應考資格審查規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規則等10種相關法規,未來應考人可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或下載考試通知書後,持身分證明文件即可入場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