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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行機關:考試院
  • 發行人:劉建忻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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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第11期

雙語國家政策下的公務人力考選策略

劉約蘭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
作者照片-考選部司長劉約蘭

考選部和緩而漸進地推動改革,企圖兼顧不同面向的觀點與立場,在維護人民應考試權的同時,配合業務性質提高公務人員英語力。

面對全球化及國際化浪潮,行政院為厚植國民英語力以增加國際競爭力,於2018年12月提出「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開啟了國家推動雙語政策的序幕。考選部也於2020年12月10日以「配合2030雙語國家政策、推動考選變革方案」為題,向考試院會議進行重要業務報告,除了分析與檢討英文在國家考試列考沿革與現況,並提出公務人員考選端導入雙語政策的兩項策略,分別為「提高普通科目英文占比」及「增列通過英語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前述配合雙語國家政策提出之公務人力考選策略推動迄今將近1年,已逐步修正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8種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特考規則,考試規則修正內容依時序彙整如下。

Sample

雙語國家考選策略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在考選部提出雙語國家考選策略及推動考試規則修正作業後,時有接獲外界提出之各種質疑及建議,舉其要者,概有以下三項問題,謹分別析述之:

一、大多數公務人員直接運用英語執行業務之機會不高,是否一定要藉由國家考試制度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

公務人員採行永業制,依法保障其任職時間可長達數十年,初任職務職級低,或許事務性業務居多,但隨著職級提升,規劃性業務比重隨之增加,將有更多機會運用英文蒐集與彙整外國資料,並借鏡外國政策與制度,此時英文能力的重要性就會顯現出來。

其次,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或單位也可能因生涯規劃而調整,就算不是在涉外機關任職,也可能會在出國參訪、外賓來訪、國際會議、服務在臺外國人時,使用到英文。實際上,大多數公務人員並不是工作上真的用不到英文,而是當需要使用英文的業務發生時,都只能由少數有英文能力的同事來負擔。也就是說,因為沒有英文能力,而限制了工作發展的可能性和範圍。

換言之,英文的需求應該被公務人員看見並從觀念上認同其重要性。如果公務人員沒有將英文能力提升到可運用自如的程度,當將來業務上使用英文的機會到來,公務人員即使有使用英文的動機,仍然無法成功完成任務。公務人員在職期間雖可藉由進修提升英文能力,但如能於初任考試奠定公務人員的基本英語力,應能達到提升整體公務人力素質的效果。

二、是否將因城鄉或貧富差距而造成偏鄉地區或低收入家庭應考人喪失參加國家考試的資格或處於劣勢?

自2005學年度起,英語教學已全國同步向下延伸至國小3年級開始,現已實施多年。又目前語言學習管道及方式多元,並不受時間、地域限制,居住偏鄉地區應考人仍有多種語言學習與精進的方式,且現今政府機關或非政府組織對於偏鄉基礎教育,亦有提供英語學習補助或相關學習資源。因此,偏鄉地區應考人非全為語言學習弱勢族群。

又經統計目前將通過英檢條件列為應考資格之類科報考人數,平均僅占每年公務人員報考總人數1.22%,因此,目前增列通過英語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對人民應考試權益之影響,應能與業務需求取得平衡。

再者,語言的學習或參加相關考試,是對自我人生規劃的投資,預先提升自己的英語能力,無論未來通過國家考試於政府機關任職,或在民間機構工作,均將有益於職涯發展,因此,就長遠來看,短期內有形或無形花費,均可轉化並厚實為自己的人生資產。

三、增列通過英語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是否剝奪人民應考試權?

人民應考試權是屬於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如要予以限制,必須通過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的檢驗。首先,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公務人員各種考試之應考資格,必要時得視考試等級、類科需要,增列「經相當等級之語文能力檢定合格」為應考資格條件。是以本策略在現行法制下,業有法源依循,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其次,目前將通過英檢資格列入應考資格規定之類科分為兩類,一類屬涉外性高的類科,包括外交領事及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僑務行政人員、國際文教行政人員、新聞人員、觀光行政人員、移民行政人員、外事警察人員等,其工作內容須處理跨國事務,英語溝通能力不可或缺,因此優先推動以通過英檢做為應考資格條件。

另一類則為公務人員高考一級考試各類科,高考一級考試為高階公務人員考試,應考人需具有博士學位才能報考,原即具備一定之英語能力,錄取者會擔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相當於中央機關科長層級職位),因此其學歷要求及職務列等均高於其他等級考試,將承擔更為重要的業務,並多任職研發類型單位,基於研究能力之要求,更需國際視野與英語力,所以優先納入實施對象。

上述兩類考試規定之英檢測驗等級則依任職需要而定,務必確保所採取之手段與目的之間達成合理關聯,即力求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以維護人民應考試權。

整合學考訓用,加大推動強度

從考選部目前的改革成果觀察,策略的推動方向與步調顯然是和緩而漸進地前行,企圖兼顧不同面向的觀點與立場,希望在維護人民應考試權的同時,強調配合業務性質提高公務人員英語力的必要性。未來考選部仍將持續配合2030雙語國家政策,並秉持以下原則,推動公務人力考選策略。

其實,對於提升國人英語力的政策目標,在當前跨國移動頻繁及全球資訊流通的年代,相信大多數民眾均可認同。惟公務人員考試涉及任用資格的取得,屬於高度競爭的考試,因此,任何加重應試負擔的策略均可能引發爭議,才會使考選部步步為營,每一項考試規則修正前都多方諮詢評估,深恐折損了政策實踐的成效。

然而,若從個人職涯發展的角度而言,公務人員英語力的提升,應有教考訓用各方面的整合,當學校教育確保學生已普遍具備基礎英語力,國家考試就僅需在應考資格或以適當的考試方式進行確認,之後再輔以職前及在職訓練,始能促使公務人員結合業務需求,持續強化自身英語實力,達到提升公務人力素質的目標。

持續滾動檢討,充分論述溝通

未來公務人力的雙語考選策略仍將持續推動,除了繼續檢討各等級普通科目內涵與結構,務求配合時代需要滾動修正,另亦將主動會同用人機關檢視業務內容,釐清涉外事務需求,檢討應考資格納入通過英檢條件之必要性,期以滿足任用需求為前提,強化增列應考條件的合理性。此外,為能使雙語考選策略順利推動,考選部也將運用網站、期刊、各種座談或會議途徑,充分論述並與各界溝通協調,俾配合國家政策,選取現代化政府所需之治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