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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行機關:考試院
  • 發行人:劉建忻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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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刊日期:2021年1月29日

第8期

原住民族特考之制度設計與辦理成效

顏惠玲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司長
顏惠玲司長

鼓勵原住民族人才透過考試參與公共事務,協力促進原住民族傳承與文化認同,規劃更符合原鄉或原住民族需要的政策方案。

原住民族特考始於45年舉辦之特種考試臺灣省山地人民應山地行政人員考試,當時係為鼓勵原住民族青年參加原鄉地方自治及經濟建設工作,其後名稱迭有修正,至93年修正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迄今,至109年止,總計錄取4,712人,是原住民族擔任公職的重要管道。本文擬就本考試近10年辦理情形,瞭解原住民族公務人力之考用概況,並提供建議。

原住民族特考制度設計架構

本考試用人機關包括原住民族地區(30個山地鄉及25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市區)、辦理與原住民族事務有關業務之中央部會及地方機關。首次舉辦時係屬低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59年改列為四等考試;77年,為解決原住民族公務人員陞遷管道增設三等考試;90年增設五等考試;93年,再增列一等及二等考試,以羅致優秀人才擔任不同職級之職務,暢通原住民族公務人員培育管道。各等別設置類科以三等及四等考試各設置31類科最多,每年考試依用人機關有實際用人需求之類科辦理。

考試科目及族語能力條件

為彰顯本考試之特殊性,考試科目納入原住民族事務有關知能,一等考試各類科均列考有關原住民族政策之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三、四、五等考試均列考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文化行政類科並列考臺灣原住民族史、原住民族文學或原住民族藝術等科目,以增進錄取人員對原住民族事務及文化的瞭解,提升業務推展品質與效能。

自110年起,配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5條規定,應考資格增加族語能力條件,報考人除須具原住民族身分外,尚須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自113年起,報考一、二、三等考試者須具中級以上族語能力,透過考試,協力促進原住民族語言傳承與復振,提升錄取人員對原住民族文化之認同,俾政策規劃、執行更符合原鄉、原住民族之特性與需要。

近10年辦理情形

一、用人需求集中於少數類科

近10年(100-109年)約計提出1,780個用人需用名額(一等考試1名、三等考試827名、四等考試680名、五等考試等272名),其中行政類1,097名(占61.63%)、技術類683名(占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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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經常性提報需求類科,行政類包括: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原住民族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經建行政、農業行政、地政、法警、錄事類科;技術類則為農業技術、林業技術、土木工程、測量製圖類科。

以需求量而言,三等考試以土木工程類科提列252名(占30.51%)最多,其次為一般行政類科86名(占10.41%),第三為農業技術類科80名(占9.69%);四等考試以一般民政類科提列164名(占24.12%)最多,其次為土木工程類科149名(占21.91%),第三為一般行政類科75名(占11.03%);五等考試以一般行政類科計提出80名(占29.41%)需求最多,其次為電子工程類科51名(占18.75%),第三為錄事類科39名(占14.34%)。整體而言,用人需求集中於少數類科,在行政類以一般行政、一般民政類科為多;技術類以土木工程類科最多。

二、提報職缺機關以原住民族鄉鎮市區較多

近3年(107-109年)機關提報職缺約有6成職缺位於55個原住民族鄉鎮市區;提缺機關地域分布,以臺東縣、新北市及花蓮縣所在之機關最多,其中,花蓮縣及臺東縣亦是原住民族人口數最多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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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人數逐年降低

報考人數100年5,190人,逐年下降,至109年僅2,464人,減幅達50%以上;平均到考率僅58.85%,等別愈高到考率愈低,相較其他公務人員考試平均到考率約70%明顯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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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技術類科常年錄取不足額

各年三、四等考試均有錄取不足額情形,近10年總計三等考試不足額比率35.96%;四等考試為18.38%。常年不足額之類科包括土木工程、農業技術類科。三等考試土木工程類科不足額比率86.51%;農業技術類科為51.25%;四等考試土木工程類科不足額比率57.05%;農業技術類科為37.5%。

錄取不足額主要為應考人考試總成績未達50分之最低門檻,另報考人數偏低恐亦是原因之一,經統計,三等考試土木工程類科計提列需用名額252名,報考514人,到考僅239人,取才空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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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作法

本考試係為羅致優秀原住民族人才參與公共事務,促進原住民族事務推展,觀察近10年辦理情形,顯示人才供需、考用間有所落差;而人才育成從教育端開始,經過考選、培訓到任用,相互扣合、連動,後續有賴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教育、考選及用人機關共同研議,謀求改善之道,謹提下列建議供參。

一、強化考試及相關任職資訊(包括應考資格、考試科目及方式、工作性質、公務人員之權利義務、職場環境等)宣導,減少資訊落差形成之報考障礙;亦可與各大學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共同合作,讓原住民族學生更加了解考試方式、工作內容及職場條件環境等,提升報考意願。另近年因少子化、民眾教育程度提升職業選擇多元,各項公職考試報考人數有下降趨勢,惟本考試之減幅較為嚴重,建議瞭解原住民族報考及不報考本考試之原因,以利研議改善、因應之道。

二、加強宣導、鼓勵青壯族群參加族語能力考試。自110年起族語能力已為報考必要條件,惟110年報考人數僅1,252人,創歷史新低,往後透過宣導或能有所提升;惟113年起,報考一、二、三等考試者,族語能力須達中級以上,屆時仍可能再受衝擊,宜及早因應。按現行族語分級考試自103年起舉辦,據統計,通過族語者多集中於7-18歲之青少年,而本考試報考人集中於21-40歲,平均年齡約30歲,建議針對報考主力族群多加宣導,擴大報考來源。

三、盤點需用人才類型,會同教育機關共同研議強化人力資源培育與輔導策略。為培育原住民族需求人才,109學年度有28所大專校院開設原住民專班,開設範圍包括護理、土木與環境工程、文化產業、法律、藝術及設計、觀光餐旅、社會工作、運動競技與產業等領域,建議相關單位配合政府職能需求,檢討、強化相關課程開設情形及人才養成規劃;並研議針對專業性較高之類科,於考前開設專班加強輔導報考人。

四、職缺提列適度配合原住民學生修讀專業。根據109年度統計,原住民大專生修讀之前五大學門為餐旅及民生服務、醫藥衛生、商業及管理、藝術、社會福利學門,就讀人數最多的5大細學類為護理及助產、遊憩、運動和休閒管理、企業管理、旅館及餐飲、外國語文,工程類科系較少,僅電機與電子工程學類居第10位,人數占2.2%,建議用人機關增加提列行政類科職缺,以利報考。

五、會同教育端及任用端,檢討考科設計及考試技術,包括應試科目數、應試科目內涵、題型等之妥適性,對準職務核心職能,貼近原鄉業務需求及原住民族事務特性,避免考試範圍過廣而稀釋專業知能之評量效能;針對常年不足額類科優先建置題庫,穩定試題品質及難易度等,強化學考用鏈結,增進選才效能。

六、目前設籍都會區之原住民族近半數,而本考試職缺約6成位於原住民族鄉鎮市區,屬基層機關,地理位置較偏遠,任職條件及職涯發展不若都會區縣市及中央部會,報考誘因較低。為落實本考試羅致優秀原住民族人才參與原住民族事務之目的,除鼓勵都會區機關多提列職缺外,建議有關單位強化職場誘因,例如改善職場條件、環境、陞遷機制;針對不易羅致之技術專才,研議提高技術專業加給或增加職場風險加給之可行性等,以改善人力進用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