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修 先生


【主要經歷】
  • 台灣團結聯盟政策會研究部副主任
  • 淡江大學公行系兼任講師
  • 開南管理學院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兼任講師
  • 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1997)
  • 台灣教授協會副秘書長(1993~1995)
  •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會委員(1992年至今)
  • 新國會研究室研究員(1990~1991)

學歷及考試

  •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系學士(1973~1977)
  •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碩士(1979~1981)
  •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博士課程結業(1981~1985)

事   蹟

  • 參加民間公共電視籌備會委員,推動公共電視之設立。
  • 與台北縣石門鄉鄉民一起反對濱海高爾夫球場之違法擴建。
  • 暴露民生別墅之幅射屋事件,並由環保聯盟台北分會提供免費服務為縣民市民提供偵測服務。
  • 發起愛鄉反廢土活動,至台北市政府抗議捷運局亂倒廢土,造成五股鄉民死亡30多人之慘劇,因而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之名起訴,並被判處30日拘役。被判刑確定後,向大法官會議提起釋憲案,而使『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被解釋為違憲,其中不得主張分裂國土之條文被宣布無效。
  • 在地方自治法領域方面,是僅有的少數專精者之一(請參照專書1、2、3冊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
  • 因專研地方自治法,所以很熟悉地方之人事、組織、權限、財政以及中央與地方之關係等各種問題(請參照專書第2冊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本論及第3冊地方財政、財務行政及法制篇)。
  • 熟悉都市問題(請參照專書第1冊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地方自治概念、國外法制及都市篇)。

著   作


 【專  書

  • 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1)---地方自治概念、國外法制及都市篇(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2000年9月1版 )

  • 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2)本論(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2000年9月1版)

  • 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3)地方財政、財務行政及法制篇(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2000年4月版)

  • 馬克思經濟學理論與發展(保成出版事業有限公司,民國91年8月初版)

  • 地方自治(新台灣重建委員會出版,1995年4月出版)

  • 法律條例關係(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修士論文,1981年)

  • 尋找主體的無國之民(前衛出版社,1997年出版)

 【期刊論文

  • 從地方自治法制化談自治立法權理論之確立方向(法政學報第一期,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出版,1993年7月)

  • 從民主政治之理念談公民投票(中國比較法學會學報第一五輯)

  • 從電波公有論談廣電法制模式---英德美日四國廣電法制之剖析(收於「媒體改造與民主自由」一書,前衛出版社,1994年9月初版)

  • 國內廣電法制之分析與批判---以「廣播電視法」、「公共電視法草案」為探討對象(收於「媒體改造與民主自由」一書,前衛出版社,1994年9月初版)

  • 人民和地方政府的參與---從核四廠興建案談起(收於「核四決策與輻射傷害」一書,鄭先祐編,前衛出版社,1994年10月15日初版第一刷)

  • 憲法中地方自治條款的矛盾與法體系的建構(收於「地方自治暨中央與地方權限之爭議」研討會論文集,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舉行,1995年6月16日,17日)

  • 主權理論與公民投票(發表於公民投票研討會,1997年12月20日,台灣教授協會主辦)

  • 立法院公民投票法相關草案之分析(發表於公民投票研討會,1997年12月20日,台灣教授協會主辦)

  • 從都市法制發展看國土關連法制問題---德國國土法制與國內國土法制之比較(收於國土規劃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2年9月發表)

  • 從高雄縣環保問題評國內相關法規之缺失(收於「一九九三年鄉土之愛,高雄環境研討會」一書中,發表於1993年9月)

  • 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分配(發表於民間憲政會議,1991年5月25日-26日,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保衛台灣的委員會主辦)

  • 「集會遊行法」解釋憲法申請書(發表於1997年憲法法庭)

  • 「集會遊行法」解釋憲法補充理由書(發表於1997年憲法法庭)

  • 宜蘭縣財政結構分析(收於宜蘭縣綜合發展計畫規劃分析報告,1987年6月出版)

  • ISDN IC發展動向(1989年4月發表於資訊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之資訊工業透析)

  • 日本個人電腦市場動向---我國資訊出口機會之探索(1987年7月,發表於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之資訊工業透析)

  • 日本加值網路發展動態---業界行銷VAN-PLANET-SYSTEM--對我國業者之啟示(1989年10月發表於資訊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之資訊工業透析)

  • 八十三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的地方財政問題(收於淡江公行第九期,1993年5月24日)

  • 省是否應公法人之評議---評郝龍斌委員所提釋憲聲請書(收於「中國地方自治」第五十一卷第八期)

  • 日本的一部事務組合(2001年4月20日發表於內政部所辦「地方自治團體跨區域事務行政契約之訂定」研討會)

專   長

  • 法學財務行政市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