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屆(民國三十七年七月—民國四十三年八月)
※ 民國三十七年六月總統令特任張伯苓為考試院院長,賈景德為考試院副院
長。七月特任雷法章為考試院秘書長,特任陳逸松等十人為第一屆考試院
考試委員,特任田炯錦為考選部部長,沈鴻烈為銓敘部部長。七月總統公
布制定考選部組織法。十二月總統公布制定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典試
法。
※ 民國三十八年一月總統公布制定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二月
本院雷秘書長、銓敘部沈部長由廣州搭船扺達梧州並分別商假梧州北山之
中山紀念堂為考試院院址,蝴蝶山之高等中學(舊廣西大學校址)為考選
部、銓敘部部址。三月總統令考試院副院長賈景德另有任用,特任鈕永建
為考試院副院長,復特任高一涵等九人為第一屆考試院考試委員。五月院
部在廣州,首長逐日在本院辦事處會報。九月本院廣州辦事處由德宣東路
金福巷遷入東山農林上二橫路十一號。十一月考試院院長張伯苓辭職照
准,特派副院長鈕永建代理院長職務。十二月政府在臺北開始辦公。
※ 民國三十九年一月考試院遷臺暫借臺北孔廟為院部辦公地點。九月於臺北
舉行遷臺後首次高等及普通考試。
※ 民國四十年十二月考試院遷移至臺北縣木柵溝子口新建院址辦公。
※ 民國四十一年四月總統令特任賈景德為考試院院長,羅家倫為副院長,馬
國琳為秘書長,史尚寬為考選部部長,雷法章為銓敘部部長。考試院附設
中興小學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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